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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4-003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和《厦门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厦证监发【2014】7号》的要求。经过梳理自查: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相关主体除下述承诺以外,不存在其他与本公司相关的正在履行的承诺或超期未履行的承诺,也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或超期未履行的承诺。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承诺类型: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方: FILLMAN INVESTMENTS LIMITED(中文名:侨民投资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在公司股票实施缩股方案并复牌后,若公司股价低于每股HKD2.40元时进行增持,并拟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不超过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即370.78万股)。若12个月内增持2%股份计划完成,股价还触及目标价时,将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要约方式继续实施增持。并同时承诺在增持期间有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同时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背承诺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12年12月31日实施完成缩股并复牌,自复牌日起至目前,公司股价未达增持条件,侨民投资有限公司未实施增持。 承诺履行期限:自2012年12月31日起至达到增持条件首次增持之日起算不超过十二个月。 截止目前,上述承诺方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公司将继续提醒和督促相关承诺方严格履行承诺,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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