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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4-003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获准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到期的公告 2014-02-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3年8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80号),核准批文日期为2013年8月15日,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42,000万元的公司债券,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 在取得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批复后,公司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利率变动情况,认真研究发行时机,积极开展发行准备,并会同主承销商向潜在投资者进行积极推介。为控制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努力争取较低的融资成本,但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基本面影响,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综合融资成本较高,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能实现降低财务费用的目的,为保证公司与股东利益,公司未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完成债券发行,该批复到期失效。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后续如再推出债券发行计划,将重新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及时披露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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