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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嘉联 公告编号:2014-04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浙江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专项披露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4]20号)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楼永良先生签署了《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其及其控制下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 承诺期限:长期 履行情况:截至公告日,上述承诺得到严格履行。 二、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楼永良先生签署了《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承诺函》,承诺在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其及其控制之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期限:长期 履行情况:截至公告日,上述承诺得到严格履行。 三、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楼永良先生签署了《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后,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承诺期限:长期 履行情况:截至公告日,上述承诺得到严格履行。 四、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任期内及离任后十八个月 履行情况:截至公告日,上述承诺得到严格履行。 五、其他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除上述承诺以外,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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