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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2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4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相关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尚在履行中的相关承诺事项披露如下: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承诺人:控股股东威创投资有限公司。 2、承诺内容:本公司目前没有,今后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不利用对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影响地位作出对该公司及其中小股东不利的行为,本公司若违反前述承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股份公司所有;若给股份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将给予足额赔偿。 3、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4、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承诺 1、承诺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承诺内容: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3、承诺期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离职后半年内及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 4、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三、关于股东回报规划的承诺 1、承诺人:本公司。 2、承诺内容: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条件下,公司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3、承诺期限:2013年1月9日至2016年1月8日。 4、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四、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承诺 1、承诺人:本公司。 2、承诺内容:公司不为激励对象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购买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3、承诺期限:2011年6月29日至2015年6月28日。 4、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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