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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编号:临2014-002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2014]5号)要求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公司对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对截至2013年底公司股东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一)承诺主体:上海久事公司 (二)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 1、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登记在久事公司名下之日起3年内不转让久事公司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承诺履行期限自2011年5月26日至2014年5月25日,目前尚处于承诺期限内,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海久事公司无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2、关于拟购买资产包含的牌照收取的管理费及修理费的承诺 如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包含的出租车单车牌照收取的管理费及修理费在2010年度7至12月份、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三年一期内(以下简称"承诺期间")低于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即2010年6月30日)的水平,久事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向强生控股补足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包含的出租车牌照在承诺期间内收取的管理费及修理费总额与按照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水平测算的管理费及修理费总额之差额部分,久事公司应于强生控股2013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差额支付至强生控股指定的银行账户。 根据上海市城市交通和港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自2011年5月起,出租汽车承包经营管理费下调。根据承诺,上海久事公司将于强生控股2013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强生控股补足本次交易购买资产包含的出租车牌照在承诺期间内收取的管理费及修理费总额与按照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水平测算的管理费及修理费总额之差额。 二、与股权划转相关的承诺 (一)承诺主体:上海久事公司 (二)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 关于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所做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的承继 公司原股东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已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划转给上海久事公司持有(双方已于2012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计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上海久事公司在股权划转中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对相关承诺内容进行了承继。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期限至2014年5月25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海久事公司无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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