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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4-001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深圳证监局要求,公司现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进行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和公司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股东、关联方和公司还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有: 一、承诺人: 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一下简称"亚星实业"),现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上市公司44.79%的股份。 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改禁售承诺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所持深大通股份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承诺履行情况:公司股票于2013年2月8日恢复上市交易,承诺正在履行中,截止目前亚星实业严格履行承诺,未进行转让或交易。 2)同业竞争,提议向深大通注入亚星实业相关房地产开发业务资产的承诺。 为解决亚星实业与深大通将来产生的同业竞争,亚星实业承诺在深大通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且方正延中传媒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深大通1000万股股份转让给亚星实业的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三个月内,就与深大通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全部相关资产以市场公允价格注入深大通事宜召开董事会议并提交深大通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承诺履行情况:亚星实业于2009年7月向深大通董事会提出《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的议案》等将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全部资产注入深大通的议案,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7月27日召开第六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未获通过。后因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及证监会暂停审核房地产企业的增发融资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等原因,亚星实业注入深大通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全部资产的工作暂时中断。 控股股东亚星实业在2013年2 月1 日《股票恢复上市公告书》中做了进一步明确履约时限的承诺:自恢复上市之日在政策允许下三年内公司再次向上市公司提议将青岛亚星置业有限公司、青岛嘉合福远置业有限公司、青岛美丰置业有限公司、绵阳亿嘉合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房地产业务注入上市公司。如果自恢复上市之日三年内政策不允许房地产业务注入上市公司,公司同意上市公司在期后两年内以市场公允价格收购公司的项目或土地,促进上市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3)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的承诺 在亚星实业将可能与深大通产生同业竞争的全部相关资产注入深大通且资产过户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资产注入方案并办理完注入资产的过户手续),亚星实业将在深大通公布最近一期年度或半年度审计报告时提出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的议案;若相关手续(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资产注入方案并办理完注入资产的过户手续)在该年度1月1日至6月30日前办理完毕,转增方案将在公布该年度的半年度审计报告时提出;若相关手续(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资产注入方案并办理完注入资产的过户手续)在该会计年度的7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完毕,转增方案将在公布该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时提出。亚星实业保证在深大通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保证在股东大会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实施。 承诺履行情况:该承诺尚未触发履行条件。 二、承诺人: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方正延中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文慧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玉麒、吴凤鸣、陈才根、史银娣、北京科希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立信创展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深圳新通阳电子元件工业有限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所持深大通股份在深大通股票恢复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出百分之十。 承诺履行情况:公司股票于2013年2月8日恢复上市交易,承诺正在履行中,截止目前上述股东未进行转让或交易。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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