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513、299902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H代 公告编号:2014-17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4号)的要求,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截止2013年末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13年底,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规定的承诺以及违反承诺情形,亦不存在超过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具体承诺履行情况详见下表:
注释:截止2014年1月16日,公司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该项承诺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