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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4-08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公司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至目前,公司股东、关联方和公司还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有: 一、公司控股股东履行中的承诺事项 (一)公司控股股东中住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住地产)于2007年承诺:中住地产在定向发行中认购的我公司股份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之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自其持有的中房地产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若中房地产股价未达到20元/股,中住地产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其所持的股份。 履行情况:持续履行,未超期。 (二)公司控股股东中住地产于2008年承诺: 1、为避免同业竞争,目前中住地产旗下的其他房地产资产,包括北京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能(海南)实业开发公司三亚公司、上海华能天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惠州华能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等部分股权,尚在处置过程中,或因其资产状况不宜转入上市公司,中住地产即将予以处置;对于该部分资产,中住地产承诺在本次发行股份及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12个月内处置完毕。 2、对于拟清算的北京华能、江苏华能、北京裕泰、上海华能物业、华汇仓储等,中住地产承诺如下:如果上述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价值低于2007年5月31日评估值,则中住地产以现金补足;上述公司从2007年5月31日至清理时不发生或有负债等其它影响上市公司权益的或有事项。如果期间发生影响上市公司权益的或有事项,则中住地产承担发生或有事项之损失。" 3、本次发行股份及资产重组完成后,为了避免产生新的同业竞争,中住地产承诺如下:中住地产本部将不再从事新的房地产业务;中房地产在开展房地产业务的过程中,如因资金实力等原因不足以获取新的房地产项目,而中住地产或其实际控制的为获取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公司可能利用其自身优势获取项目时,中住地产将在同等商业条件下优先将项目转让给中房地产;如中房地产不受让该项目,中住地产将作出通过转让、委托销售、委托管理等方式由与中住地产不具有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继续经营的安排,中住地产仅享有收益权。如中住地产违背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中房地产造成的全部损失。" 履行情况: 1、北京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华能天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已处置完毕;华能(海南)实业开发公司三亚公司、惠州华能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的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已超期。 2、持续履行,未超期。 3、持续履行,未超期。 (三)公司控股股东中住地产于2013年承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中住兆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湖南华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及最终审判结果中,若因《补充协议》兆嘉公司承担了应由中住地产承担的责任,中住地产将给予兆嘉公司相应补偿。 履行情况:持续履行,未超期。 二、关联方正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 公司关联方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在2008年有如下承诺:通过划分区域市场避免同业竞争,包括(1)中房地产重组完成后,在中房地产及其控股子公司已有房地产业务及拟开展房地产业务的城市或地区重庆、四川、贵州、广西、陕西、湖南、湖北等,中房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以合作、参股等任何间接方式从事新的可能对中房地产构成竞争的房地产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及物业管理业务等;(2)对于中房地产重组前中房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上述中房地产开展房地产业务的地区已经开展、尚未完成的可能对中房地产构成竞争的房地产业务,中房集团做出通过转让、委托销售、委托管理等方式委托与中房集团不具有关系的第三方继续经营的安排,中房集团仍享有收益权;(3)中房地产重组完成后,在中房地产开展房地产业务的地区,如中房集团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机可从事、参与从事可能对中房地产构成竞争的房地产业务,中房集团保证将该等商业机会通知中房地产,中房地产在通知指定的合理期间内作出愿意利用该等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中房地产将享有取得该商业机会的优先权;如果中房地产放弃该商业机会,中房集团保证在该房地产项目进入实质销售或经营阶段时,将该等房地产项目转让或委托给中房集团不具有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中房集团仍享有收益权。" 履行情况:持续履行。 是否超期:未超期。 三、关于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未履行完毕的承诺:经与控股股东中住地产开发公司沟通,中住地产表示华能(海南)实业开发公司三亚公司、惠州华能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没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中住地产一直在推进上述公司的资产清理工作,但由于资产处置的复杂性,中住地产未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华能(海南)实业开发公司三亚公司、惠州华能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的处置工作。中住地产将继续抓紧推进上述公司的资产清理工作。 我公司已向控股股东和关联方传达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公司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按照文件要求履行并完善承诺事项,并按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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