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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04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渝证监发【2014】29号)要求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对承诺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 一、截止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未有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在公告日内或持续到公告日内的承诺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进展情况:(1)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正在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2)2013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0.3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160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8.34%。公司2013年4月7日召开2012年度业绩说明会,针对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投资者作交流。公司2013年4月12日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加网络投票(分段统计)方式通过上述分配方案,并于2013年6月6日对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30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发放,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达到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承诺相关方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承诺。 公司将继续提醒和督促相关承诺方严格履行承诺,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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