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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1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和浙江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专项披露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4]20号)的要求,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未发现不符合监管指引规定的承诺,亦未发现超期不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在承诺期限内正在履行的承诺情况如下: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道才和控股股东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不从事与公司相同的生产经营或业务。为避免与公司在业务上发生竞争,明确非竞争的义务,三花控股代表本身及其全部拥有的或其拥有50%权益以上的附属公司,向三花股份作出避免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期限:长期 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2、公司2008年资产重组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道才和控股股东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将来不会发生与三花股份正在或已经进行的经营范围之内的任何竞争。 承诺期限:长期 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二、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 公司2008年资产重组时,控股股东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尽量减少与三花股份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与三花股份将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三花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在实施关联交易的过程中,将遵照交易合法且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具体执行上,保证其价格公允性及程序公正性,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三花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期限:长期 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三、关于股份出售相关事项的承诺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承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承诺期限:2005年11月21日至承诺履行完毕为止 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2、控股股东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25日承诺:自本次减持末日(即2013年9月24日)起至未来六个月内累计减持三花股份的股份数将低于三花股份总股份数的5%。 承诺期限:2013年9月24日-2014年3月23日 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将持续关注并检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2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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