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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8 证券简称:黑猫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3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切实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通知》(赣证监函[2014]27号)和《关于切实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补充通知》(赣证监函[2014]36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截止2013年12月31日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12月15日出具了《关于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函》,并作出如下承诺: "兹承诺本厂及本厂所属控股、参股企业目前不存在,并且今后也不会在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与其开展相同或相似的业务。若违背上述承诺,本厂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发生违反。 二、公司关于 2012 年至 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承诺 2012年08月25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对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承诺如下: 2012-2014年,公司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结合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本规划有关规定和条件、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在三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和有关条件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如果三年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承诺期限:2012年度至2014年度。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的承诺等相关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及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情况,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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