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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013年8月16日,财信地产分别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融达投资签署了《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与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财信集团签署了《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方式合计收购本公司54,118,902股股份,收购完成后,财信地产持有本公司持股比例为29.90%,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卢生举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详见附注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2、经2013年10月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3年9月25日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拟向第一大股东财信地产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2.4亿股(含2.4亿股)的股票。财信地产将以人民币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为不超过14.904亿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其中10.5亿元将用于投资“国兴.北岸江山”项目,其余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财信地产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由29.90%增至69.86%。经2013年10月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3年9月25日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财信地产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事项尚未正式向证监会递交申请文件。

  2、2013年度,公司A4、A5、B3号楼实现竣工交房,B4号楼实现竣工,在2014年一季度交房并结转利润。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较2013年度有较大提升。原因在于A4、A5、B3号楼产品比2012年度所交房的B1、B2号楼销售价格有比较大的提升,结转面积也有所增加。

  3、土地储备及后续发展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多地调研,基本落实重庆市大足区某二级开发项目,在现阶段公司规模较小,自有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寻求到了基本合适自身发展的项目。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国兴地产 公告编号:2014-010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6日以书面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2月16日在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9号同聚远景31楼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鲜先念先生主持。公司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内容:

  1、听取《公司2013年度经营工作总结》;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为59,726,323.7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087,975.17元,减本年已对股东的分配利润9,049,986.00元,本年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7,764,312.89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公司 “国兴北岸江山”项目资金开发需求和股东利益,公司拟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180,999,72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099,972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201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的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所做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内部控制在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各个方面规范、有效,基本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一贯的、顺畅的执行,内控工作是有效的。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年度费用为41.5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确保了公司审计的独立性,未发现公司及相关人员从中获得不当利益。

  (2)、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及支付年度审计费用,是经双方充分沟通后协商确定的。

  (3)、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是经双方充分沟通后协商确定的。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且目前正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 能够胜任公司内控审计工作,我们同意聘请该所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一致同意将下列议案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议《201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2013年度公司年报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听取《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国兴地产 公告编号:2014-011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6日以书面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2月16日在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9号同聚远景31楼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小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汉平先生主持。公司实有监事 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是:

  经我们参会监事认真审阅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请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请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为59,726,323.7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087,975.17元,减本年已对股东的分配利润9,049,986.00元,本年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7,764,312.89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公司 “国兴北岸江山”项目资金开发需求和股东利益,公司拟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180,999,72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099,972元。

  此议案尚需提请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评价意见:

  公司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立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该报告。

  特此公告。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国兴地产 公告编号:2014-013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4年3月10日上午9 时,会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华贸中心2号写字楼1005-1006 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4年3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201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2013年度公司年报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听取《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3月7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该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伯 支心

  联系电话:010-59696377

  传 真:010-59696397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华贸中心2号写字楼1005-1006

  邮 编:100025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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