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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2-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4-008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14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2月19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位,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瓯市支行申请4,500万元人民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同意由本公司以名下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二十三层、第九层、第十层、第十四层、第十五层、第十六层房产及地下二层二十六个停车位提供抵押担保。 2、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建瓯福人林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建瓯市支行申请2,700万元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三年,同意由本公司以名下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四层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4-009】号公告。 二、《关于延长福建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增资期限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一次会议、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取消因限伐政策和国家宏观调控影响无法实施的三个募投项目,并将原投入该三个项目募集资金(不含利息)中的30,000万元变更为“中福海峡建材城开发项目”的部分投资款,该投资款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以注资方式投入,首期投入8,000万元,作为本公司在福建中福建材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福海峡建材城公司”)的出资(详见2012年7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投资公告),剩余22,000万元将在2014年3月份前拨付到位。 公司于2013年1月完成对中福海峡建材城公司的一期增资12,000万元的工商变更手续,其中本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9,600万元,占80%,厦门海潭以其自有资金增资2,400万元,占20%。于2013年10月完成对中福海峡建材城公司的二期增资1,500万元的工商变更手续,其中本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1,200万元,占80%,厦门海潭以其自有资金增资300万元,占20%(详见2013年10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3-097】号公告)。 截止2014年2月18日,福建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已达23,500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总共投入18,800万元,尚余11,200万元募集资金未投入。 鉴于该项目实施过程部分款项中暂由施工方垫资投入,加之通过科学管理节省了部分开支,项目资金较为充裕,且尚有1亿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延长募集资金增资期限,即在2014年12月31日前分阶段完成剩余11,200万元募集资金增资。本次延长增资期限不会影响该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将根据实际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运用募集资金进行增资。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4-009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下属控股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有两家借款单位分别是: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人木业”)、福建省建瓯福人林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人林业”)均为本公司的并表子公司。 福人木业及福人林业的股权结构为: ■ (二)担保情况 1、公司以拥有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二十三层、第九层、第十层、第十四层、第十五层、第十六层房产及地下二层二十六个停车位为控股孙公司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人木业”)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瓯市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建瓯支行”)申请4,500万元人民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期限一年。 2、公司以拥有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四层房产为福建省建瓯福人林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建瓯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建瓯支行”)申请2,700万元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期限三年。 2014年2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二项担保事项(详见2014年1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4-008】号公告)。上述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3月24日 注册地址:建瓯市徐墩镇叶坊 法定代表人:洪跃华 注册资本:4,600万元 主营业务:人造板、包装料、建筑装饰材料加工。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6,077.23万元,股东权益合计为9,632.58万元,2012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979.03万元,营业成本19,994.15万元,营业利润-1,467.39万元,净利润-203.3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过审计)。 截止201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5,715.13万元,股东权益合计为?9,595.33万元,2013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49.94万元,营业成本13,311.24万元,营业利润-263.55万元,净利润-37.2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福人木业股东为福人林业和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分别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 2、福建省建瓯福人林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5日 注册地址:建瓯市富沙山庄C-8号二至四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成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木竹生产经营、竹木制品加工、林产化工产品制造、物质供销、林业生产及技术服务、林地开发与森林资源综合利用、农林产品购销、建筑装饰材料批发零售。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3,842.82万元,股东权益合计为 32,241.46万元,2012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73.51万元,营业成本2,788.40万元,营业利润898.44万元,净利润1,165.9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过审计)。 截止201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43,588.34万元,股东权益合计为?33,253.54万元,2013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04.41万元,营业成本1,510.37 万元,营业利润2,510.51万元,净利润2,512.0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福人林业除本公司外的其他股东福建省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和17位自然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借款人: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瓯市支行 保证人: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4,5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壹年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2、借款人:福建省建瓯福人林业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建瓯市支行 保证人: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2,7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叁年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因主业运营发展的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董事会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具有必要性; 2、本公司为福人木业向农发行建瓯支行申请4,500万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福人林业和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作为福人木业的股东,以其分别持有福人木业股权58%和42%,分别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2,610万元和人民币1,890万元的反担保; 3、本公司为福人林业向农行建瓯支行申请2,700万元授信提供担保,本公司控股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替福人林业股东福建省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及17位自然人(以其持股比例合计31.032%)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837.86万元的第三方担保; 4、此次被担保子公司均为本公司并表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信用情况均正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被担保子公司平稳、健康发展,同时被担保人其他股东或第三方均提供了反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1月18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7,826.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43%。 其中:1、对外担保金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500万元,为公司2007-2008年度重大资产重组前遗留的逾期涉诉担保;2、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16,000万元;3、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1326.56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按该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乘以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该子公司的股份比例计算)。 上述担保发生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526.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06%。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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