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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2-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公司经营情况

  1)市场情况及分析

  公司紧密把握融合带来的规模红利,依托市场资源的整合、品牌形象的塑造,通过细化市场和销售的职责,规避融合过程中的各种风险,提升对客户服务和支持,赢得了客户好评。把握4G LTE热点市场机遇,成为无线设备市场光模块的主要供应商,光模块全球市场占有率达35%;在数据市场,取得海外重要客户供应商资格。同时,针对客户迫切需求开发集成定制模块,利用公司独有的技术集成整合优势,开创新市场合作模式。据业内市场调查公司Ovum2013年的报告,目前公司整体市场份额跨入全球前六,整合效益初步显现。

  国内市场继续保持在三大电信设备集成商战略供应商的地位,首次成为华为全球核心供应商,连续获得中兴优秀供应商称号,与烽火的战略合作伙伴地位保持稳固;集成系统产品应用于电力等专网市场,示范带动效应明显;资讯商市场取得突破,已实现规模商用。国际市场多点出击,公司在欧洲市场表现良好,相关产品销售同比增长超过30%,并在东欧赢得一批新客户,为来年海外市场销售成效奠定了基础;北美地区销售同比持平略有增长,持续加大新客户开拓力度,重点项目也已开花结果;在亚太区域克服区域行情偏冷的种种不利因素,通过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保持公司市场份额及品牌影响力,为将来能迅速抓住机遇奠定了基础。

  2)研发情况及分析

  围绕“高速”、“智能”、“数据”等行业趋势,关键器件自主研发实力得到有效提升,多款100G器件通过客户认证先后进入转产阶段,为2014年的发展奠定了基础。100G OPM配合多家重点客户完成集采认证,100GCFP客户侧模块和数字化EDFA技术平台产品系获批量订单。

  面对客户迫切的个性化需求,公司展现独有的从芯片到模块的垂直集成能力,通过建立研发资源优化和技术经验互通机制,打通关键环节,开发定制产品;通过收购掌握无源集成芯片核心技术;积极整合深腔封装平台,为高端器件突破瓶颈提供了坚实后盾。

  公司全年申请国家“863”、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等29项,在创新平台建设上再上新台阶,获国家与省级各种技术发明奖励7项,其中合作申报的《高速半导体光发射器件制备测试与耦合封装技术》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013年,共申请专利110项,其中授权专利52项,创历史新高;编写国内行业标准18项。凭借在科研创新方面卓有成效的工作,公司入选“湖北省科技创新十佳企业”。

  3)生产运营情况及分析

  通过自主及合作开发,在产线着力推广自动化生产及测试设备,初步建立起覆盖关键工序的自动化平台,工时效率显著提升;在立足自有产能稳步提升的同时,优化产品结构,积极推进低附加值工序或产品的外协、外包,将自有生产资源向高端产品集中,进一步释放产能。全年产出有源模块874万只、无源光器件1,920万只,同比分别增长5.7%和16.18%;员工人数同比下降4.25%,管理提升给公司带来了全员劳动生产率的较大提升。

  通过存货专项审计,系统梳理存货管理流程,推广VMI物料管理模式,加速低周转物料消耗,存货状况整体呈现好转趋势。建立QCC管理机制与流程,加强过程质量管控,提升样品管理与故障分析能力。物料及时到货率系统性改善初具成效,独家供应商消除计划进展顺利,制造平台整体效益得到有效改善。

  4)合并重组及重点管理工作

  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公司有序推进融合工作,通过统一员工收入分配结构,开展制度梳理和流程再造,完成公司资源与各运营平台的初步整合。全员上下在团结共进、紧张协同的氛围中,始终保持一盘棋思想,发扬求真务实工作作风,实现融合平稳过渡。合并后的新公司,品牌价值及综合实力得到业界一致认可,在NTR(网络电信信息研究院)全球光器件与辅助设备最具竞争力企业10强排名中,由第九位上升至第七位,公司的客户结构日趋合理。

  资本运营路径渐趋多元,抢抓时间窗口,募集重组配套资金7,500万元,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募资6.3亿元,投资宽带网络核心光电子芯片与器件产业化项目,定向增发申请已获得国资委审批通过。在内部管理方面精耕细作,服务融合、铺垫变革。实施各类信息资源整合,着重推进BPM等信息平台项目,为企业经营提供高效信息支持。

  全年聚焦控本经营,确保重点突破,以市场占有率倒逼压降制造成本,成效初现。

  加强企业文化融合和提炼,持续完善党工团协同工作机制,突出服务企业经营,创新开展特色活动,多层展开劳动竞赛、技能比武,树立包括“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在内多个先进,获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深入推进“优秀青年突击队”创建活动。沿着文化融合路径,完善内网、内刊等宣传平台建设,发布新光迅形象宣传片和品牌口号,整合提升企业文化软实力。

  (2)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

  2)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

  3)现金流量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报告期内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Ignis Phototonyx A/S ”100%股权,收购程序已经于2013年2月份完成,目前“Ignis Phototonyx A/S”名称已变更为“光迅丹麦有限公司”,故本期公司将光迅丹麦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鲁国庆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5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2月18日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2月7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向军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对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实现净利润163,514,700.87元。母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计5,424,259.75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38,741,656.02元,扣除已实施2012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派现45,837,797.25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650,994,299.89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186,181,37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拟分配利润共计46,545,344.25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利润分配承诺。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程序规范,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程序规范,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2月18日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2月7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7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鲁国庆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3年度会计报表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天职业字[2014]244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3年度决算情况: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3,270万元,较上年增长1.38%;实现利润总额18,035万元,较上年增长2.42%;实现净利润16,351万元,较上年增长2.05%。

  2013年末资产总额264,394万元,较上年增长5.09%;2013年末负债总额97,211万元,较上年减少5.79%。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蔡学恩先生、马洪先生、张敦力先生、张友棠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鲁国庆、余少华、徐杰、夏存海4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实现净利润163,514,700.8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242,597.53元。母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计5,424,259.75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38,741,656.02元,扣除已实施2012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派现45,837,797.25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650,994,299.89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186,181,37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拟分配利润共计46,545,344.25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利润分配承诺。公司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达10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第五条第三款“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2440-3号《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2440-5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止2013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2440-4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 对《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一。

  独立董事就章程的修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35万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认为其执业人员素质较高,服务态度良好,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建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

  ■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7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2014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1、2014年2月18日召开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来自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的四名关联董事鲁国庆、余少华、徐杰、夏存海回避表决,其他七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2、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1,633,243,800 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经营本院及直属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院及直属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备件的进口业务;承办本院及直属企业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截止2012年12月31日,邮科院总资产20,815,215,149.74元、净资产8,712,480,920.22元、2012年度净利润548,006,065.09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00万元。

  2、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33,000万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科技开发。相关高新技术产品制造和销售,系统集成、代理销售。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等;截止2012年12月31日,烽火通信总资产12,534,469,703.24元、净资产5,987,460,940.34?元、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8,182,951,827.58元,净利润563,227,092.95元。(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9,000万元。

  3、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41,2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生产通信直放站和移动通信室内覆盖系统系列产品;截止2012年12月31日,武汉虹信总资产3,418,287,532.22元、净资产941,839,167.52元、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212,844,427.41元,净利润1,940,205.69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4、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书平;注册资本:16,500,000美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科技园1、2号楼;主营业务:光纤预制作和光纤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截止2012年12月31日,烽火腾仓总资产392,439,609.98元、净资产251,207,740.27元、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15,508,962.16元,净利润36,030,155.45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600万元。

  5、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41,668,500元;住所:洪山区珞狮路122号;主营业务:光纤传感、仪器仪表、光机电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制造、销售等;截止2012年12月31日,理工光科总资产283,884,974.71元、净资产197,702,199.95元、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50,352,162.43元,净利润39,164,750.25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6、武汉虹旭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卢军;注册资本:15,000,000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无线设备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设计、服务、咨询;截止2012年12月31日,武汉虹旭总资产120,121,955.87元、净资产62,358,028.28元、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33,234,475.90元,净利润52,011,893.67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7、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75,000,000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城域网宽带IP通信技术研究,及相关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截止2012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网络总资产514,071,647.45元、净资产209,851,159.15元、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36,766,200.73元,净利润9,009,970.89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8、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26,448,500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通信、电子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质量检测认证;物业管理。截止2012年12月31日,武汉同博科技总资产110,916,944.13元、净资产36,999,003.83元、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36,070,416.74元,净利润2,624,676.46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200万元。

  9、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明华;注册资本:5,000,000元;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光纤小区三栋七楼;主营业务:从事通信产品研发、市场(生产项目涉及需环保部门审批的,必须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际专营专控商品);承接光纤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业务。截止2012年12月31日,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15,508,026.18元、净资产5,523,752.32元、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6,361,279.54元,净利润465,367.87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10、美国美光通信公司。注册资本:50,000美元;住所:旧金山市蒙哥马利大街300号535单元(300 Montgomery Street, Suite 535 San Francisco);主营业务:从事通信产品研发、市场(生产项目涉及需环保部门审批的,必须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际专营专控商品);承接光纤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业务。截止2012年12月31日,美国美光通信公司总资产8,444,732.09元、净资产2,150,400.40元、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119,164.71元,净利润434,576.96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5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依照国际和国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方相比无差异。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已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及其关联公司签订了《工作用房租赁协议》、《物业协议》等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协议的具体情况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通过;由于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每月都持续发生,每笔业务的金额不确定,因此对2014年度内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测,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和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每笔具体合同待实际发生时再予以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大而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的框架内进行的,交易是公允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8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09]695号)核准,公司于2009年8月10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每股发行价格为16.00元,共计募集资金64,000.00万元,扣除证券公司发行和保荐费2,12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61,88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09年8月13日到位,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665.09万元后,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1,214.91万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4,00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57,214.91万元。业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众环验字[2009]04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

  经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分别以《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2]740号)、《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89号)批准,本公司于2013年1月31日向烽火科技发行了23,351,189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于2013年9月12日非公开发行了2,830,188股新股募集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78.3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21.68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83.02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6,838.6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3年9月5日出具天职业字[2013]514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

  (1)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895.69万元。

  (2)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09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利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中10,000.00万元用于光通讯产业园一期建设,2013年度实际使用103.67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10,000.00万元。

  2013年12月18日公司公告,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完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本金额已全部支出,经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依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办理了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东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江南支行两个专户的注销手续,将上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余额10,704.09元转入公司银行基本账户。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7,500.00万元,扣除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用225.00万元,余额7,275.00万元已于2013年9月4日通过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在兴业银行东湖高新科技支行416180100100000762账户。本年使用7,000.00万元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该专户年末余额277.75万元。此外,该次募集资金前期产生其他发行费用153.32万元已经本公司其他账户予以支付,未通过本专户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06年10月制定;本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东湖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江南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8月24与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东湖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江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注:(1)2012年底以定期存单形式(民生银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在2013年2月份到期后全部转入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东湖支行专户,该批定期存单账户自动核销。

  (2)2013年12月18日公司公告,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完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本金额已全部支出,经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依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办理了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东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江南支行两个专户的注销手续,将上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余额10,704.09元转入公司银行基本账户。

  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本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

  本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3个项目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以前年度具体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0,343.12万元。

  2.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使用情况

  (1)根据本公司2009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利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偿还银行借款6,000.00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已全部支付上述借款。

  (2)根据本公司2009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利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8,000.00万元以用于未来6个月内到期的应付票据的付款,截止2011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7,962.70万元,结余37.30万元已于2013年用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3)根据本公司2009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利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中10,000.00万元用于光通讯产业园一期建设,截止2012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9,896.33万元。

  (4)根据本公司2011年第三届第五次董事会,利用超额募集资金中的4,422.9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以用于应付票据到期兑付的决议。截止2011年12月31日已全部支付上述借款。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对照

  经逐项核对,公司定期报告和其它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完全相符。《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2009年8月25 日《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的公告》、2009年10月19 日《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超额部分用于光通讯产业园一期建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以及2011年4月23日《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已作相应的披露。

  (四)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竣工决算审计正在开展,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本金额已全部支出,经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依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办理了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东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江南支行两个专户的注销手续,将上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余额10,704.09元转入公司银行基本账户。

  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尚未使用金额(含利息)2,777,471.47元,占配套融资总额的比例为3.70%,剩余资金的用途为继续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年度,本公司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见本报告“一、(一)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及“一、(二)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

  截止日期:201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

  截止日期:201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09]695号)核准,公司于2009年8月10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每股发行价格为16.00元,共计募集资金64,000.00万元,扣除证券公司发行和保荐费2,12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61,88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09年8月13日到位,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665.09万元后,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1,214.91万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4,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57,214.91万元。业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众环验字[2009]04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

  经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分别以《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2]740号)、《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89号)批准,光迅科技于2013年1月31日向烽火科技发行了23,351,189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于2013年9月12日非公开发行了2,830,188股新股募集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78.3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21.68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83.02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6,838.6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3年9月5日出具天职业字[2013]514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完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本金额已全部支出,经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依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办理了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东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江南支行两个专户的注销手续,将上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余额10,704.09元转入公司银行基本账户。

  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三个项目:光纤放大器与子系统产品建设项目,光无源器件与光集成产品建设项目,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公司超募资金承诺投资以下项目:光通讯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承诺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实际使用情况与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五)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完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本金额已全部支出,经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依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办理了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东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江南支行两个专户的注销手续,将上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余额10,704.09元转入公司银行基本账户。

  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尚未使用金额(含利息)2,777,471.47元,占配套融资总额的比例为3.70%,剩余资金的用途为继续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的差异情况如下:

  从测算口径上看,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承诺效益及实现效益的计算范围均为光纤放大器与子系统产品建设项目和光无源器件与光集成产品建设项目,相关效益的衡量指标均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出对应的营业利润,因此,前次募集资金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一致;从计算方法上看,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承诺效益及实现效益在计算方法上不完全一致,实现效益系按照相应产品生产研发部门募投新增生产研发设备原值与其他生产研发设备原值的比例来划分新老产能产生的收入及对应成本,并计算效益。而承诺效益系直接根据募投新增产品的收入、成本及费用计算效益。基于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采用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实现效益的计算方法更具有合理性,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产生的效益情况,计算方法改变的原因如下:

  (下转B3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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