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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4-004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东追加限售承诺的公告 2014-02-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王耀方,副董事长、总经理赵刚,董事、副总经理蒋建平,监事会主席周冠新,董事、副总经理刘军,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蒋文群及经营管理团队主要成员陈红雷、佟宪、叶鸿萍、张铸青共10名股东出具的承诺:即对其所持有的已解禁的公司部分股份自愿追加限售期,限售期为“自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售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2014年2月25日—2017年2月24日。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
2、追加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二、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1.股东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2、追加限售股东承诺主要条款: (1)追加限售股份数量 本人自愿继续追加限售承诺限售的股份数量。 (2)追加限售股份期限 自公司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售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3)承诺追加限售股份在追加限售期限内如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用未分配利润赠送红股产生的股份增加数一并纳入追加限售股份,股份增加数限售期限至2017年2月24日。 (4)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人若有违反,愿按照追加限售公告的违约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3、违反承诺的违约条款。 在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该部分公司股份,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 三、限售与不限售情况下股东持股可能变化的情况
注:上表显示了限售与不限售两种情况下,公司主要股东可以减持的股份数量以及可约束主要股东少减持的比例;另外,也向全体股东表明了其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即通过公司持续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意愿。 四、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追加限售承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将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 公司将于两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变更股份性质的相关手续。 四、备查文件 1、股东追加承诺函 2、股东追加承诺申请表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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