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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2-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1版) 2、对外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控股公司泰昌矿业增资,主要用于“年加工三十五万吨锂瓷石矿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新办公楼及厂房建设、购买相关生产、检测设备等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对泰昌矿业增资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增强公司选矿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经营受管理能力、行业竞争、市场前景、技术更新等方面的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目前,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锂电”)实施的“富锂锰基正极材料建设项目”已于2012年12月建设完工;由公司实施的“电动汽车驱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13年9月建设完工。原计划募投项目资金能够满足项目建设需要,且目前均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充足的流动资金可以使公司扩大销售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因此,公司计划将“富锂锰基正极材料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总额330.46万元(受审批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将全额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江特锂电流动资金;“变频调速高压电机和高效率高压电机技术改造项目”、“电动汽车驱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除用于增资外,其他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总额70.50万元(受审批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原材料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从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四、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节余资金使用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节余资金使用的议案》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完成的情况下,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对控股公司泰昌矿业进行增资,剩余部分用于公司、江特锂电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选矿能力,加快锂电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符合公司产业发展规划,能够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对控股公司泰昌矿业进行增资,剩余部分用于公司、江特锂电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泰昌矿业及江特锂电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泰昌矿业及江特锂电承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我们同意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节余资金的使用。 4、保荐机构意见 (1)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并将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和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意见; (2)公司、江特锂电及泰昌矿业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3)公司、江特锂电及泰昌矿业承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4)公司有关前次募集资金节余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5)公司有关前次募集资金节余资金的使用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促进公司发展。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股东大会同意的前提下,保荐机构对本次将前次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无异议。 5、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节余资金使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2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11日通过向4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701 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2.00 元。截止2011年7月11日,江特电机募集资金374,2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52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355,700,000.00元。 截止2011年7月1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立信大华验字[2011]189 号”验证确认。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97,439,577.0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8,918,014.50元;于2011年7月1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6,179,882.49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2,341,680.10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8,260,422.91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62,857,197.35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8,260,422.91元差异金额为4,596,774.44元。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是:(1)支付手续费17,606.22元;(2)账户利息收入9,644,380.66元;(3)公司电动车生产设备误用募集资金支付5,030,000.00元,该资金已于2014年1月27日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归还至招商银行南昌分行昌南支行账号791903979810909的募投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江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3年12月1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南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91903979810909)存入3499.06万元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本公司“电动汽车驱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74.95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东风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工行宜春分行东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08200829000086958)存入239,990,700元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本公司“变频调速高压电机和高效率高压电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灵泉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中行宜春市分行灵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3711854730)存入8071.87万元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本公司“富锂锰基正极材料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403.59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实现效益说明:受国家经济形势的影响,尤其是高压电机使用较多的行业(钢铁、矿山、水泥等)出现产能过剩,电机需求下降。公司募投项目变频调速高压电机和高效率高压电机销售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加之该项目尚未到达产年限,导致承诺效益未能实现。 *富锂锰基正极材料建设项目于2012年12月31日全部完成,报告期内处于正常的生产状态。由于富锂锰基正极材料属于一个全新的专利产品,市场推广需要有一个较长的用户试用过程,加上当前正极材料行业竞争激烈,销售压力大,造成了该项目在报告期内未能达产。产量和销售量偏小;另外为了开拓市场采取了适当的降价策略导致销售价格偏低,同时因募集资金投入造成固定资产折旧增加,从而导致未达到预期效益。 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订购一套电动汽车生产设备误用募集资金支付5,030,000.00元,该资金已于2014年1月27日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归还至募投专用账户。。 除存在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修订稿)》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8日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2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11日通过向4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701 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2.00 元。截止2011年7月11日,公司募集资金374,2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52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355,700,000.00元。 截止2011年7月1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立信大华验字[2011]189 号”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13 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9,644,380.66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7,439,577.09元,支付银行手续费17,606.22元,公司电动车生产设备误用募集资金支付5,030,000.00元(该资金已于2014年1月27日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归还至募投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62,857,197.35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以定期存款形式存放在各银行专户的募集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其中的2,891.80万元用于置换先期投入的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电动汽车驱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电动汽车驱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实施地点宜春市经济开发区土地证号为“宜春国用(2002)字第070480号”的土地变更为宜春市经济开发区为土地证号为“宜春国用(2009)第06140003号”的土地。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因项目建设需要,本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使用银行借款及自有资金预先投入了募集资金项目。根据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立信大华核字[2011]第1862号鉴证报告《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截止2011年7月19日,本公司共计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8,918,014.50元。2011年7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2011年8月5日、2011年8月16日、2011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了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28,918,014.50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2年6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部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2012年7月14日、2012年8月8日公司分别使用35,000,000.00元、15,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计50,000,000.00元。2013年1月7日,公司已归还50,000,000.00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1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安排,募投项目“变频调速高压电机和高效率高压电机技术改造项目”将有3,000万元以上的募集资金闲置,公司拟将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起不超过6个月。 (2)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2,857,197.35元,加上2013年度电动车生产设备误用募集资金支付5,030,000.00元(该资金已于2014年1月27日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归还至募投专用账户),前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应为67,887,197.35元其中:(1)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余额58,260,422.91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23.11%;(2)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净收入余额(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9,626,774.44元。分项列示如下:
注1:变频调速高压电机和高效率高压电机技术改造项目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将按照合同于2014年9月30日前支付设备、建筑工程尾款和质保金款15,713,366.51元,结余资金37,496,582.27元以及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6,948,166.19元将用于对控股公司宜春市泰昌矿业有限公司增资及补充流动资金。 注2:富锂锰基正极材料建设项目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将按照合同于2014年10月31日前支付建筑工程尾款和质保金款4,133,521.45元,结余资金2,017,964.63元以及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1,286,572.31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3:电动汽车驱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将按照合同于2014年10月31日前支付建筑工程尾款和质保金款2,265,487.00元,结余资金4,868,239.55元以及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1,392,035.94元将用于对控股公司宜春市泰昌矿业有限公司增资及补充流动资金。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投项目变频调速高压电机和高效率高压电机技术改造项目、富锂锰基正极材料建设项目、电动汽车驱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三个项目应分别在2012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完成(建设期分别为2年、1年、1.5年)。目前,富锂锰基正极材料建设项目于2012年12月完成,变频调速高压电机和高效率高压电机技术改造项目于2013年6月完成,电动汽车驱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13年9月完工。造成完工进度未按募投计划进行的原因: (1)变频调速高压电机和高效率高压电机技术改造项目未按计划建设的主要原因是:受国家经济形势的影响,电机行业发展受到影响,公司高压电机用户(如:钢铁、矿山、有色冶炼等行业)一直不景气,本着对项目和投资者负责的宗旨,公司对该项目的建设更为谨慎,并加上建设期内江西雨水较多,公司适度放慢了建设速度; (2)电动汽车驱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按计划建设的主要原因是:受气候影响,建设期内江西雨水较多,加上基建过程中协调当地关系,建设进度受到一些影响,另该项目的研发对象属新兴产业,无借鉴经验,实施过程中碰到问题较多,导致项目投入延期; (3)富锂锰基正极材料建设项目未按计划建设的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于2011年7月份才到位,加上设备搬迁影响,导致项目投入延期。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逐项对照,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上述信息披露文件的有关内容一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前次募集资金承诺达产年效益情况 单位:万元
注2:变频调速高压电机和高效率高压电机技术改造项目是在原有高压电机生产能力上进行技术改造与产业升级,新增设备分别安装在原有的冲压车间、机加工车间、电工车间、装配车间、结构车间。由于一台电机及其部件可能是新老设备共同生产完成的,从而使生产出来的电机无法按新老设备加工进行区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因电机无法区分由新老设备生产而难以单独核算。受全球经济危机和我国经济形势下滑影响,电机行业受到较大影响,加之变频调速高压电机和高效率高压电机技术改造项目产能未到达产期,导致承诺效益未能实现。 注3:富锂锰基正极材料建设项目于2012年12月整个项目完工,项目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2012年度实现销售收入592.97万元、利润总额532.34万元、净利润397.19万元(主要利润来源于政府补助)。2013年度实现销售收入3,666.16万元、利润总额-468.05万元、净利润-353.45万元。该项目实现的效益与公司承诺的效益指标相差较大,主要原因是:富锂锰基正极材料作为公司新产品,客户批量使用以前需要较长的产品试用过程,销售收入未能达到承诺目标,受销量影响,其产能未能全面利用,单位产品固定成本偏高,导致项目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未达到承诺效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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