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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2-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4-011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2月12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2月19日下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计高雄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章程修正案》见附件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于2014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稿)》于2014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 7名董事组成,经股东单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计高雄先生、刘慧民女士、钱校良先生、顾昆根先生4人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金德环先生、连向阳先生、金月芳女士3人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计高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刘慧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钱校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顾昆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金德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提名连向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提名金月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或邮箱等方式反馈意见。

孙少华先生、罗玉坤先生、姚京华先生、赵荣兰女士将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对他们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编号:2014-013)于2014年2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4年3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14)于2014年2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4、《关联交易制度(修订稿)》。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1: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原条款与修订后条款详见下表所示:

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Silk Market Co., Ltd. Jingsu Wujiang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Jingsu Wujiang China Eastern Silk Market Co., Ltd.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六)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一人,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副董事长一人。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一人,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副董事长一人。
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交易方发生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金额应累积计算。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除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外,须经董事会审议。应由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

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交易方发生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金额应累积计算。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除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外,须经董事会审议。应由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本章程第一百二十七条所述事项,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第一百二十六条 本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所述事项,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或传真。通知时限为:至少于会议召开前五个工作日按适当地址发出该等书面通知。

当公司 2002 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第六条发行条款,即赎回条件满足后,董事长应在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书面通过全体董事,董事会应在第二个工作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时限为:在会议召开五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若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不受以上会议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一百三十六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但如有两名以上董事要求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的,则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一百三十六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举手表决。

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可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六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以邮件方式发出。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以邮件方式发出。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附件2: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计高雄,男,1972年11月出生,汉族,江苏省吴江市人,国籍中国,本科学历,现任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2000年8月—2009年4月任吴江市盛泽镇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2009年5月—2009年12月任吴江市盛泽镇招商中心副主任,2010年1月—2010年10月任中国东方丝绸市场服务业发展局局长,2010年10月—2011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2011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3月—2014年2月任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2月起任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慧民,女,1979年9月出生,汉族,江西省井冈山人,国籍中国,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中级会计师,现任职于本公司。

2003年9月—2014年2月任职于吴江市东方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管理部副经理、投资管理部经理、稽核审计部经理、办公室主任,2014年2月起任职于本公司。

钱校良,男,1973年5月出生,汉族,江苏省吴江市人,国籍中国,本科学历,现任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副局长、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07年3月—2012年6月任吴江区财政局综合科科长,2012年6月起任吴江区盛泽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副局长,2014年2月起任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顾昆根,男,1963年3月出生,汉族,江苏省昆山市人,国籍中国,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006年6月-2006年11月任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06年12月起任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6月更名为: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2011年3月起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金德环,男,1953年4月出生,汉族、上海市人、国籍中国,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兴业期货有限公司、海证期货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6年6月起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2011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007年4月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07年度第五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班,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连向阳,男,1971年3月出生,汉族,山东威海人,国籍中国,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

2007年6月-2007年12月任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分所所长,2008年1月-2013年9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分所所长、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2013年9月起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

2012年4月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第十九期独立董事培训班,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金月芳,女,1953年11月出生,汉族,江苏省吴江市人,国籍中国,大专文化,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06年1月-2008年12月任吴江市财政局财政会计学会盛泽负责人,2010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009年10月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的第二十五期独立董事培训班,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别说明:

1、除以上个人简历中已披露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的任职情况外,上述7位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上述7位候选人目前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4-012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2月12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2月19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兴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职工监事),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并经其本人书面同意,监事会提名王宁先生、陈国琴女士、施斌峰先生3人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王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陈国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施斌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

新一届监事会成员中,2名职工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朱小萍女士将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监事会对朱小萍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于2014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宁,男,1962年2月出生,汉族,北京市人,国籍中国,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丝绸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000年10月-2010年3月任职于中国丝绸工业总公司,历任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2010年4月起任中国丝绸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5月-2007年12月任公司董事,2008年1月起任公司监事。

陈国琴,女,1960年4月出生,汉族,北京市人,国籍中国,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服装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005年-2011年8月任中国服装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发展部经理,2011年9月起任中国服装集团公司总会计师,2001年7月-2003年4月任公司董事,2003年5月起任公司监事。

施斌峰,男,1981年5月出生,汉族,江苏省吴江市人,国籍中国,本科学历,现任苏州盛泽东方市场纺织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8年2月-2012年3月任职于吴江盛泽东方丝绸市场交易所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2年4月-2013年2月任江阴华西村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2月起任苏州盛泽东方市场纺织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

特别说明:

1、苏州盛泽东方市场纺织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属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除此以外,上述3位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上述3位候选人目前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4-013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金德环、 连向阳、金月芳 为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金德环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8次, 未出席 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金月芳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40次, 未出席 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连向阳未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不适用本条款。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4-014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是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于201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4年3月12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3月12日(星期三)上午 9:00 开始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6、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3月7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六项议案,具体内容已同时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会议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2、会议第5-6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需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3月10日(星期一),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

3、登记地点: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其它事项

1、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会务常设联系人:范佳健,电话号码:0512—63573480,传真号码:0512—63552272,电子邮箱:cesm2000@126.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邮政编码:215228。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五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累计投票数投票数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1非独立董事选举
(1)选举计高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刘慧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钱校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顾昆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5.2独立董事选举
(1)选举金德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连向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金月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王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陈国琴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选举施斌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说明:

1、第1、2、3、4项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相应空格内打“√”;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相应空格内打“√”;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相应空格内打“√”。

2、第5项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第6项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

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X*4;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X*3;对监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X*3(X指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本公司股数,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选举票总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将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投向数个或全部集中投向任一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累积表决票数与实际投票数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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