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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2-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天顺风能 股票代码:002531 公告编号:2014-021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严俊旭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4年2月20日通过专人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增加公司在宣力节能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占股权比例的议案》 为加快新能源发展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拓展节能环保产业,同意公司以0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北京宣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宣力节能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未缴出资的5%股权,受让后由公司履行该5%部分股权所对应的1,500万元出资缴付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利。转让完成后,公司在合资公司中的股权比例由40%变更为45%,其它合作条款未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合资公司股权比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2)。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14-023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在公司不影响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之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7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及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 2013 年 8 月 12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4年2月24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700万元及募集资金人民币7,200万元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4年JG118期”,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理财产品
(二)主要风险揭示 1、期限风险:由于本产品的实际期限无法事先确定,且银行有权单方行使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等),一旦银行选择了行使本合同中所订明的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则公司必须遵照履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本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公司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产品到期日(银行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存款本金及产品收益。 4、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本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无法及时了解本产品的信息,并由此影响公司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自行承担。 5、不可抗力风险:如果银行和公司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二、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应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表:
2、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签订的《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14-022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合资公司股权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加快新能源发展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拓展节能环保产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顺风能”)以0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北京宣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宣力”)持有的宣力节能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力控股”或“合资公司”)尚未缴出资的5%股权,受让后由公司履行该5%部分股权所对应的1,500万元出资缴付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转让完成后,公司在合资公司中的股权比例由40%变更为45%,其它合作条款未变。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宣力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5号4幢3层308室; 法定代表人:隋莉;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主营业务:节能环保和新能源开发领域的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与公司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宣力节能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泰谷路18号2幢6层684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出资情况及股权比例(转让后):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3,500万元占宣力控股的45%股权,北京宣力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6,500万元,占宣力控股的55%股权。 营业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节能环保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节能环保设备的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 四、本次转让的主要内容 北京宣力将所持有的未缴出资1,500万元对应的5%股权作价0元人民币转让给天顺风能,转让后由公司履行该1,500万元出资的缴付义务。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在于围绕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的投入力度,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主要来源于国家相关政策的影响和宣力控股自身的经营风险。宣力控股的主营业务为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项目的投资、开发与运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具有较低的技术风险和经营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资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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