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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4-025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4-0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2月18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5,24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76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3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3月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3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3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上述由公司自行派发现金红利的股东中,除澳洋集团有限公司及昌正有限公司外,其余均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获授对象。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其因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激励计划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五、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变,仍为232.50万份,行权价格应由6.21元/股调整为6.13元/股。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新泾中路10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林文华 吴向阳 咨询电话:0512-58161276 传真电话:0512-58161233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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