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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公告编号:2014—009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公司债券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拟发行的规模不超过 2.8 亿元公司债券的本金及利息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的实质为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关于公司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2.8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的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详见本公司 2014年1月11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和2014年1月28日披露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上述公告分别披露在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为增强本次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决定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将以名下的金证科技大楼及所属土地使用权抵押给本次公司债券担保人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向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在其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的反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凯签署与上述担保及反担保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4年2月26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经审议,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债券担保安排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债券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二、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三、资产抵押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资产抵押反担保的主要情况如下: 1、担保方: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4、担保金额:本次不超过 2.8 亿元公司债券的本金及利息 5、拟设定抵押担保资产的基本信息:
6、担保期限:公司用于反担保的抵押期限自本次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发行之日起计算,至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司债券所提供的保证责任解除止。 四、董事会意见 (一)反担保的必要性 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司债券提供担保将增强公司的偿债保障,有利于降低债券发行成本,有助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顺利实施。同时,本公司对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方式的担保,是上述公司债券担保安排的组成部分,并已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因此,上述反担保措施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资产抵押的风险 本公司以资产抵押的方式为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其实质是为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融资提供担保。若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按期偿付本息,则上述资产抵押的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公司全体董事同意公司以资产抵押为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以资产抵押为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担保总额为55,750.00万元,其中对外担保余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0.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深圳市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余额为17,000.00万元;最近12个月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 截止本次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公告编号:2014—008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经过充分沟通,以传真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向公司债券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债券担保安排的议案》 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增强本次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降低发行成本,关于本次公司债券担保事项的安排如下: 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为本次公司债券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债券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推动公司本次债券担保安排的顺利实施,本公司将以名下的金证科技大楼及所属土地使用权抵押给本次公司债券担保人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向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在其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的反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凯签署与上述担保及反担保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公司债券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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