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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4-0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惠天热电 股票代码:000692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宁波高新区菁华路188号甬港现代铭楼2幢419 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广仁街141号 邮政编码:315010 本次权益变动性质:减持 报告签署日期:2014年 2 月 2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高新区菁华路188号甬港现代铭楼2幢419 法定代表人:王凌云 注册资本:50,000,000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15000025111 组织机构代码:55795825-9 税务登记号码:330207557958259 经营期限: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至二〇六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股权投资;预包装食品批发(仅限期货交割仓库内现货业务);新能源技术的研发;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禁止或限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仓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塑料原料、橡胶、五金工具、机械设备、日用品、针纺织原料及产品、燃料油、农产品的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 主要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为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其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比例为100.00%。 ■ 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北路128号新金穗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574-86897102 传真:0574-8700828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惠天热电股份属于商业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惠天热电的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减持惠天热电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止2014年2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惠天热电公司股份13,020,974股,占惠天热电公司总股本的4.8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 2014年2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宁电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惠天热电公司股份数量为300,000股,占惠天热电公司总股本的0.11%。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电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发行人惠天热电股票的成交情况如下: 2014年2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卖出惠天热电股票300,000股,成交金额为2161779.35元,成交均价为7.2059元。 至信息披露日,除上述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前6个月内未有买卖惠天热电股票情况发生。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徐项辉 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徐项辉 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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