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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4-009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4年2月17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五届三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于2014年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全票赞同通过以下议案: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在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售所持部分股份的议案》。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普爱思”)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兴”)目前持有莎普爱思20%的股份。莎普爱思IPO申请已于2011年6月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受理,于2012年2月8日预先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并于2012年9月28日补充预披露了更新财务数据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之后,受到IPO审核暂停的影响,莎普爱思上市进程一直处于等待阶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3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13年12月2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莎普爱思拟调整原发行方案,未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询价结果可能涉及老股转让事宜。 公司同意莎普爱思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同意上海景兴在满足公开发售条件的情况下于莎普爱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以发行价公开发售所持部分莎普爱思股份,并承担该等股份发售所对应的承销费用。 上述公开发售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正面影响。鉴于莎普爱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取得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准,因此本次上海景兴公开发售所持部分莎普爱思股份事宜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4-010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3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量较去年同期略有上升,但由于行业景气持续低位,产品价格及原材料成本均较去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2、随着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支出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3、公司生活用纸原纸生产产能尚未建成,报告期内以外购原纸方式进行生产销售,毛利水平较低,同时为快速占领市场扩大销售而举行的促销活动较多,销售费用比较大。 4、报告期内,员工薪酬及为员工支付的社保等福利支出有所提高。 综合以上因素,营业收入的下降无法通过营业成本的下降得到全面弥补,产品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下降1.24%,盈利能力下滑,使得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分别较去年同期下降118.33%和46.63%。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前次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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