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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4-006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业绩快报 2014-0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3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注:编制合并报表的公司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2013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业绩继续增长,主营业务光电测控类产品继续保持平稳的态势。201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95609976.1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61%;实现营业利润55264336.3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88%;实现利润总额84402876.2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035007.8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9.11%。 2、基本每股收益0.61元,较上期增长29.79%,每股净资产较上期增长5.60%。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在2013年10月28日公布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在2013年第三季报中对2013年全年业绩进行了预计,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的税后净利润较去年增长0—20%,即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净利润为5657万元至6788万元之间,此次业绩快报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净利润为7303万元,较预计增加了515万元。原因如下: 公司在2013年成功收购了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65%的股权,本次收购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4月30日,收购完成日2013年10月30日。在2013年第三季报公布时公司对全年业绩进行了预计,当时认为被收购公司2013年4月至10月期间产生的效益公司应按持股比例计入资本公积;在进行年度决算时经查询相关准则并与会计师沟通后最终将此部分收益1210万元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年损益,导致公司税后净利润超出预计金额。 四、业绩泄漏原因和股价异动情况分析 无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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