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 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4-009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业绩快报 2014-0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3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编制合并报表的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5,189,334.06元,比去年同期降低2.94%;实现营业利润-796,019,931.65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917.79%;利润总额-858,653,485.88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5976.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5,877,884.69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3330.58%;基本每股收益-1.98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9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7.83%,较去年同期降低68.05个百分点。 因硅氧烷行业产能严重过剩,价格长期处于低迷状态,2013年10月,子公司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司将亏损的硅氧烷资产转让给浙江新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 亏损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司处理硅氧烷资产的损失和资产处理过程中一年多的停产损失。 江苏利洪和镇江江南的实物移交已经完成。三废处理、存货定价和设备预付款的谈判尚未完成。 2、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总资产余额为1,683,820,196.60元,比期初降低37.06%;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33,939,153.98元,比期初降低50.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93元,比期初降低50.64%。 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降低较多的原因是上述亏损及收回资金后归还银行贷款。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7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