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4-008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业绩快报 2014-0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3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事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注:1、上述数据按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财务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55元/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4.64元/股。因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故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2012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32元/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2.73元/股。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业绩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201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16,775.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06%;营业利润18,894.9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22%;实现净利润18,850.2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73%。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加主要系本期收购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及新材料公司销售收入增加所致。公司业绩下滑,主要是因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下游造纸行业景气度下滑,为了保障和支持园区内造纸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下调了供热价格,使得公司业务利润下降。 2、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358,870.94万元,较期初增长25.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04,630.81万元,较期初增长1.65%;股本为737,774,500.00元,较期初增长了69.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2.77元,较期初增长了1.47%。 上述总资产及所有者权益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以及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0转7派3)所致。股本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变动主要系公司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0转7派3)以及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份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于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27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