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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3-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概述

  2013年依然是机遇和挑战并存的一年。《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使医药行业出现了更多、更重大的发展新机遇,内需的刚性增长以及国家对于产业规范、产业提升的政策导向使医药行业迎来战略转型、战略升级期,但行业政策调整的不确定性也使医药企业在拥有机会的同时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发展挑战、考验和困惑。2013年以来,受债务紧缩、宏观经济运行低迷、行业政策多变、医院终端控制费用、招标降价预期等因素影响,国内医药行业整体增速出现下滑,中药材价格上升。但是相信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地进一步深化,相关配套政策和规定的日趋完善,将会明确指引医药生产企业全方位规范,最终体现优质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面对医药行业的机遇与挑战,2013年公司围绕“以‘做大成品药,做强原料药’为经营方针,以提高盈利能力为核心,深入落实‘京新药、精心造’的质量理念,加强资本运作,加强企业管理,实现2013年各项目标。”的工作思路,在公司全体干部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完成了2013年度任务目标,经营业绩取得了历史新高。同时,公司在市场开拓、成本控制、内部管理和资本运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2)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7,442.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3.62%,其中成品药销售收入47,943.3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6.93%,销售收入稳步增长。公司实现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为6,297.63万元、7,570.68万元和6,434.82万元,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了73.33%、89.82%和103.13%。

  报告期内,公司成品药和原料药两大业务有序推进。

  成品药销售继续保持较快增长,销售总额占比首次超过原料药。京诺和康复新2个品种首次实现销售超亿元。2013年,成品药主营业务收入4.79亿元,同比增长36.93%。药品销售品种结构调整顺利,核心大品种培育初显成效;制剂外贸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市场拓展力度增强,合作产品增加。药品生产产能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进一步提高,费用得到有效控制。

  原料药销售业务有序推进,2013年,原料药销售主营业务收入4.52亿元,其中左氟系列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他汀类产品销售有了起色。原料药生产工艺改进、现场管理、GMP规范方面有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和质量管理工作正常运行,新药研发、研究院队伍建设正常推进。2013年,立项3个拟开发首仿药物;获得1个生产批件、1个临床批件。康复新改剂型研究工作有效开展。研究院组织架构调整工作顺利推进。质量管理有效可控,公司所有制剂车间和品种均通过新版GMP认证。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管理工作有明显提高,2013年,项目申报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公司“制剂国际化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被列入2013年通用名化学药发展专项计划,并获国家专项补助资金5000万元。公司资金管理和理财工作成效明显。人力资源管理也有一定提高,如期举办第二期中基层干部训练营,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物资采购管理取得明显进步,大宗原料供应渠道得到拓宽,总体采购成本有所下降,采购效率有所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运作再次取得突破性进展,经过多年努力和各部门的辛勤付出,继2011年收购北京顺达四海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目标资产之后,2013年通过产业整合并购基金顺利完成对广东益和堂制药有限公司的收购兼并,在对该公司经过一段时间培育管理,达到各方约定的并购条件后,由公司将对该公司进行收购。同时,2013年公司启动了股票定向增发工作,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决定着未来几年公司发展的力度和广度。

  (3)公司发展战略和2014年度的经营计划

  公司发展战略:以“做大成品药,做强原料药”为方针,加大成品药拳头产品的培育力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力支持优势盈利原料药产品发展。强化产品研发科学布局,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加强管理创新和文化建设,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014年度的经营计划:

  ①加大成品药拳头产品的培育:成品药拳头产品包括康复新液、京诺和京常乐。

  ②制剂出口实现快速增长,并实施FDA产品注册。

  ③以“化学药仿制和中药并重”为核心,坚持“力争首仿”的产品研发方针,做好研发项目管理。

  ④完成公司增发项目。

  ⑤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要做到工程优良、设计合理、经济实用、进度有序、具有京新代表性的优质项目。

  (4)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①政策性降价风险。国家发改委针对医保目录的价格调整,行业性降价政策将会陆续推出,给公司的增长带来不确定性。

  ②市场格局变化风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将带来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导致市场竞争变化的不确定性。

  ③研发风险。随着国家监管法规、注册法规的日益严格,要求的日益提升,以及新药开发本身起点高、难度大,新药研发存在不确定性以及研发周期可能延长的风险。

  ④成本上涨压力。公司产品的原辅材料价格变化,人力资源成本、能源成本的刚性上涨,公司运营成本上涨压力较大。

  ⑤人才缺乏的风险。随着规模的扩张和业务的拓展,公司在战略执行和推进中,可能存在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储备与公司发展需求不能很好匹配的风险。

  针对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并及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积极应对,力争2014年经营目标及计划如期顺利达成。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对2014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吕钢

  二O一四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0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1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贵宾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八名,独立董事王峥涛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陆伟根先生代为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吕钢先生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报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详见公司2014012号公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64,348,188.37元(合并报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31,016,406.7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101,640.67元,加上上年度转入本年度可分配利润98,023,786.35元,减去2012年度分红款18,949,713.00元,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累计140,320,621.05元。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52,662,84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分配,共计派发现金25,266,284.00元,其余可分配利润115,054,337.05元转入2014年度。不送股不转增。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为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严格、认真。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的角度考虑,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表审查、验证并出具书面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201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差旅费)。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认为: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任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2014014号公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详见公司2014015号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4016号公告。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对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能能先生回避表决。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本次合计共应审批通过的为人民币1.5亿元,担保期限为2年。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对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吕钢先生回避表决。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本次合计共应审批通过的为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期限为2年。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4017号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3.07%,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预计期间可使公司节省约250万元的利息支出。公司承诺到期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14018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1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贵宾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光强主持,会议审核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核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核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审核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核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6、审核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在2014年5月22日前将前一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不超过21000万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后,才能继续使用此次通过的总额不超过19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3月4日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4年3月10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公司行政楼一楼贵宾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欲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3个工作日与公司董秘办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徐小明、曾成

  电 话:0576-86176531

  传 真:0576-89096898

  地 址: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公司董秘办

  邮 编:312500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长吕钢先生、总经理王能能先生、财务总监陈美丽女士、董事会秘书徐小明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已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董秘办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4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审计部对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497号)批准,本公司于2011年10月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24,781,42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3,499,986.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1,099,986.00元,募集资金均为货币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0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准验字(2011)5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2、本公司于2011年11月25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大通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及保荐机构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8月30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大通支行、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于2011年11月25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新协议生效之日起失效。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履行情况良好。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由本公司及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2年1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不超过2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12年11月23日至2013年5月22日止。

  该议案已经2012年11月21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2013年3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使用期限为2013年5月23日至2014年5月22日止。

  该议案已经2013年4月9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3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无不真实、不准确等问题。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本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201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方法》相关规定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的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5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8月25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远期结售汇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2014年3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业务期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在此期间,境内远期结售汇业务规模不超过6000万美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目前公司出口业务约占公司总体业务的比重较大,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及欧元,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远期结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公司在具体操作上,以远期结汇汇率为基础向客户报价,同时根据外币回款预测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从而锁定公司的汇率风险。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业务期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在此期间,境内远期结售汇业务规模不超过6000万美元,并授权总经理在上述业务期间及业务规模内开展境内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将根据公司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总授信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但若有必要仍需要按银行规定投入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保证金(预计保证金比例不超过实际业务规模的10%)。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销售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销售业务部门会采用财务部提供的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批准了《远期结售汇内控管理制度》,对交易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根据该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拟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的预测金额,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六、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有利于规避汇率风险,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投机获利的情况,是必要的、可行的。

  公司制定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内容完善合规,有关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6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止2014年2月19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没有对外提供贷款担保(包括对全资子公司的贷款担保)。

  本着自愿、平等的合作精神,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京新”)和全资子公司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进出口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为上虞京新提供的贷款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为京新进出口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担保通过之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8亿元,该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不超过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点: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纬三路31号

  法定代表人:王能能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17日

  主营业务:原料药制造、危险化学品无仓储批发、其他化工中间体销售和进出口业务贸易。

  上虞京新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所占股权比例100%。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4483.72万元,净资产26895.9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2%。(以上数据经审计)。

  公司名称: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点: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

  法定代表人:吕钢

  成立时间:2006年11月28日

  主营业务:销售化学药品和中兽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医药化工原料、医药中间体、饲料添加剂、钢材、纺织原料等

  京新进出口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所占股权比例100%。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919.91万元,净资产361.21万元,资产负债率97.73%。(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14年2月19日,本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0万元,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8亿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01%。

  四、本次担保全部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截止目前公司正在执行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总额为0,这次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是为未来可能发生的贷款担保做准备。由于全部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所以不存在子公司无法还贷的问题,也不会影响公司的利益。

  吕钢先生为对京新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时的关联董事,王能能先生为对上虞京新提供担保时的关联董事,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次审批的担保总额为1.8亿元,其中1.5亿元为对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的担保,3000万元为对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担保。

  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该担保对公司经营所构成的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上述对全资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和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7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3月1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新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不超过1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从2014年5月23日起至2015年5月22日止。但公司必须于2014年5月22日前将前一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不超过21000万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后,才能继续使用本次总额不超过19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此议案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1年9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97号文核准,本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24,781,42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3,499,986.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1,099,986.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0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准验字(2011)5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

  鉴于该等项目需按计划分步建设,因此期间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因此,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运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1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不超过2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该项决议于2011年11月24日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11月24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从2011年11月24日起至2012年5月23日止,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2年5月23日前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2012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不超过2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该项决议于2012年5月8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2年5月24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从2012年5月24日起至2012年11月23日止,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2年11月23日前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2012年1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不超过2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该项决议于2012年11月21日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2年11月23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从2012年11月23日起至2013年5月22日止,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3年5月22日前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2013年3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不超过2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该项决议于2013年4月9日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3年5月23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从2013年5月23日起至2014年5月22日止,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于2014年5月22日前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合计使用本次非公开增发募集的资金21,221.16万元,其中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亿粒药品制剂出口项目使用了6,417.46万元,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亿粒地衣芽孢杆菌活菌胶囊技术改造项目使用了2,779.75万元,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盒康复新液技术改造项目使用了5,561.16万元,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左氧氟沙星技术改造项目使用了3,106.00万元。

  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3.07%,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预计期间可使公司节省约250万元的利息支出。公司承诺到期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9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从2014年5月23日起至2015年5月22日止。但公司必须于2014年5月22日前将前一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不超过21000万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后,才能继续使用此次通过的总额不超过19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监事会发表意见

  公司继续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在2014年5月22日前将前一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不超过21000万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后,才能继续使用此次通过的总额不超过19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此事项的专项意见

  京新药业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额不超过19,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43.07%,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京新药业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已通知召开股东大会对此议案进行审议,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且京新药业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京新药业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8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14年3月25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14年3月25日下午14:00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24日下午15:00至2014年3月2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贵宾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20日(星期四)

  6、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3月2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3月21日和2014年3月24日(上午8: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等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见附2)。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京新药业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3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20 投票简称:京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议案8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8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至议案8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 2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24日15:00至2014年3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 出席会议股东的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 联系电话:0575-86176531

  传 真:0575-86096898

  地 址: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

  邮 编:312500

  联系人:徐小明、曾成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四日

  附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 □ 反对 □ 弃权 □

  4、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 □ 反对 □ 弃权 □

  5、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 □ 反对 □ 弃权 □

  6、审议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 反对 □ 弃权 □

  7、审议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对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的担保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对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担保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8、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附2: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4年3月20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020京新药业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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