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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4—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4年2月24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4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收购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挂牌价43,998万元竞购中国长安转让的合肥长安100%股权。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开竞投方式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拟竞拍企业业务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徐留平、张宝林、邹文超、朱华荣、连刚、王锟、马俊坡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上的《关于收购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4-9)。

二、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本次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上不高于28 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30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55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且公司对财务公司的风险定期进行评估,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到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徐留平、张宝林、邹文超、朱华荣、连刚、王锟、马俊坡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兵装财务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4-10)。本议案尚须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未发现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审计、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充裕,内控健全,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1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14-9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自筹资金收购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安”)持有的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长安”)100%股权。合肥长安100%股权已于2014年2月21日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挂牌价为43,998万元。根据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转让信息,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决定以挂牌价43,998万元竞购中国长安拟转让的合肥长安100%股权。鉴于中国长安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参加会议的关联董事徐留平、张宝林、邹文超、朱华荣、连刚、王锟、马俊坡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2年末净资产:1,551,293万元)的2.84%,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红罗厂街乙2号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6日

5.法定代表人:徐留平

6.注册资本:肆拾伍亿捌仟贰佰叁拾柒万叁仟柒佰元

7.主营业务:汽车、摩托车、汽车摩托车发动机、汽车摩托车零部件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光学产品、电子与光电子产品、夜视器材、信息与通信设备的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资产并购、资产重组咨询。

2012年,中国长安共实现销售收入12,926,379万元,利润总额476,297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621,419万元,净资产3,257,312万元。2013年1-9月,中国长安共实现销售收入12,643,816万元,利润总额537,660万元;截至201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3,221,166万元,净资产3,561,893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大别山路966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2007年5月11日

5.法定代表人:邹文超

6.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柒仟伍佰万元整

7.主营业务:长安品牌系列轿车、其他乘用车、轻型货车、专用车及(纯电动)新能源汽车;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制造、产品销售以及售后服务,房屋租赁;技术咨询、服务(应经行政许可的未获许可前不得经营)。

合肥长安前身为合肥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7年5月11日,系江西昌河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将原合肥分公司改制设立而成的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12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进行汽车产业重组,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将下属的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划转进入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长安。2010年6月,中国长安投资建设中国长安合肥基地项目,2012年5月建成投产,该项目累计投资17.3亿,形成年产15万辆整车产能,涵盖冲压、焊装、涂装、总装生产线。2012年5月至2013年9月期间,生产昌河品牌的福瑞达系列微型客车、福瑞达系列微型货车、昌河单双排座微型货车、昌河福运宽体大微客等产品。

2013年5月31日,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有的合肥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9月份停止生产昌河品牌产品,目前处于停产状态。2013年10月25日,合肥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合肥长安资产总额183,565.40万元,负债总额 1,424,73.13万元,净资产41,092.27万元,应收款项总额44,502.10万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100,208.38万元,营业利润-77,03.45万元,净利润4,397.1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94.15万元。截至2013年10月31日,合肥长安资产总额126,526.42万元,负债总额86,622.01万元,净资产为39,904.41万元,应收款项总额35,708.79万元,其中应收中国长安经营性款项30,780.64万元;2013年1-10月营业收入为64,713.73万元,营业利润为-16,055.72万元,净利润为-11,105.1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782.68万元。

截至公告日,合肥长安不存在对外担保及重大诉讼情况,亦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收购控股股东下属的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最终股权转让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10月31日,最终按照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所成交价格为准。公司将根据收购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公告。

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审计评估情况如下:

1.审计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出具的大信川审字[2013]第1-027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13年10月31日,合肥长安公司资产总额126,526.42万元,负债总额86,622.01万元,净资产为39,904.41万元;2013年1-10月营业收入为64,713.73万元,营业利润为-16,055.72万元,净利润为-11,105.19万元。

2.评估情况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3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3)第253号《资产评估报告》,在持续经营等假设条件下,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3年10月31日所表现的公允市场价值为43,998万元,评估值比账面净资产价值增值4,093.58万元,增值率10.26%。上述评估结果已经有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各项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1流动资产(一)59,435.0059,650.46215.460.36
2非流动资产67,091.4270,969.543,878.125.78
3投资性房地产(二)852.161,630.44778.2891.33
4固定资产(三)64,453.7967,241.382,787.594.32
5在建工程18.7018.70--
6无形资产(四)1,766.772,079.02312.2517.67
7资产总计126,526.42130,620.004,093.583.24
8流动负债86,622.0186,622.01--
9非流动负债--- 
10负债合计86,622.0186,622.01--
11净资产(所有者权益)39,904.4143,998.004,093.5810.26

资产总额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流动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评估增值,增值原因如下:

(一)流动资产评估增值为215.46万元,增值率0.36%。增值主要原因一是企业于评估基准日后销售给江西昌河的原材料,企业根据库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由于企业在评估基准后已按账面原价进行了销售,评估时直接采用不含税销售价格即账面价值,形成评估增值;二是产成品按市场法进行评估时营业税费的扣除口径与企业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计算公允价值的扣除口径不一致,前者根据资产评估准则采用2013年1-10月的平均值进行扣除,后者按销售人员的估价数扣除,从而形成差异。

(二)投资性房地产增值778.28 万元,增幅91.33%。其主要原因一是近年来合肥办公用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二是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计提了折旧费用。

(三)固定资产增值2,787.59万元,增值率4.32%。其中主要是:

(1)房屋建(构)筑物增值1,350.27万元,增幅8.87%。增值主要原因一是建筑物经济使用寿命长于会计折旧年限导致增值;二是近年来评估对象工程造价上涨。

(2)设备类资产评估增值1,437.33万元,增值率2.92%。增值主要原因是公司执行的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与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年限不一致,导致设备评估净额变化。

(四)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增值312.25万元,增幅32.74 %。其主要原因是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提高,导致工业用地的征地成本及市场价格有所上涨。

五、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若公司以挂牌价43,998万元竞价成功,公司将与中国长安签订正式的产权交易合同,除产权转让的标的、产权转让的价格、产权转让的方式外,产权交易合同中将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产权转让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公司职工安置,职工劳动关系保持不变。

(2)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转让前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在股权转让后仍由标的企业承担,不进行债权债务重组,无需对金融债务进行处置。

(3)股权转让总价款的支付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

受让方在摘牌期间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保证金(人民币10,000万元)自动转为首付款,其余款项在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到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价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偿清应付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的30,780.64万元的债务。

(4)产权交割事项

评估基准日为 2013 年10月31日。经双方约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转让交割的完成日止,标的公司产生的损益不调整上述产权转让价格。

转让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配合受让方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

六、本次交易的生效条件

中国长安已履行完毕转让合肥长安100%股权的内部程序;合肥长安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本公司董事会已决议通过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到产权交易部门办理挂牌交易的相关手续并签订正式的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收购目的

(1)快速扩充自主品牌轿车产能,节约新建产能投放时间

根据公司自主品牌发展规划, 2015年及之后,公司自主品牌乘用车存在较大的产能缺口,收购合肥长安后,可以充分利用其完善的厂房、生产线及辅助公用工程设施条件,实施必要改造和建设,快速形成生产能力,项目建设期可以缩短24个月以上,有效解决公司2015年及之后自主品牌乘用车产能不足的问题。

(2)进一步完善公司自主品牌轿车区域布局,增强市场竞争力。

通过本次收购,在华东地区建立自主品牌轿车基地,完成自主品牌乘用车“金三角”布局,有利于做强华东市场,发挥协同效应,辐射现有的华中市场,提升公司自主品牌市场竞争能力。

2.对上市公司影响

(1)降低固定资产投资成本

目前,如果新建15万辆整车工厂,需规划投资大约12亿元,本次收购金额远低于重新选址建设新厂所需的投入,投资更省。

(2)有利于改善自主品牌轿车整体盈利能力

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和业务计划,未来三年将在合肥长安生产奔奔MINI、CX20和悦翔三款车,预计2014年、2015年、2016年分别实现产销1.7万辆、7.84万辆、9.52万辆。通过以上自主品牌轿车产品布局调整,从产能上保障CS35、逸动、致尚XT等重点产品实现预定的产销目标,缓解CS35等产品产能不足矛盾,将提升自主品牌轿车的整体盈利水平,因此收购合肥长安前景良好,会加快公司自主品牌轿车业务发展,未来将为上市公司业绩形成稳定的支撑,并带来持续回报。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中国长安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国长安除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该关联交易事项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会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是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该公司及其委派的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当事方无关联关系,不存在现实的或可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2.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并遵循了市场通用惯例与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

3.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并经有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以资产基础法为评估结论并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依据,在此基础上履行国有产权挂牌交易程序,并最终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

4.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开竞投方式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拟竞拍企业业务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收购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产权交易合同;

5.合肥长安公司审计报告;

6.合肥长安公司评估报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14—1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兵装财务为公司

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14 年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装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自 2014年1月1日至 2014 年12 月31日,兵装财务将在2014年度内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上不高于28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30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55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构成公司与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控制的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徐留平先生、张宝林先生、邹文超先生、朱华荣先生、王锟先生、连刚先生、马俊坡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7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项议案。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兵装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七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组建、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兵装财务公司于2005年10月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1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守武。公司出资额8,000万元人民币,股权比例5.33%。兵装财务公司目前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等。

兵装财务经营稳健,各项监管指标符合银监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监管制度的要求。截止201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合并资产总额3,329,407万元; 2013年1-12月财务公司利润总额80,400万元;净利润68,174万元。

三、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一)结算服务

1.兵装财务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兵装财务免费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兵装财务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二)存款服务

1.公司在兵装财务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兵装财务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司募集专项资金不得存放在兵装财务。

2.兵装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厘定,将不低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兵装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8 亿元;

4、兵装财务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三)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

1.兵装财务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资金的需求,为公司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提供综合授信及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公司可以使用兵装财务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兵装财务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公司需求;

2.本协议有效期内,兵装财务给予公司的最高授信总额为30亿元。

3.兵装财务承诺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4.有关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四)汽车金融服务

1.为支持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的销售,提升市场占用率,兵装财务同意为符合授信条件的公司特许授权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以及为公司品牌汽车销售提供个人消费信贷服务;

2.本协议有效期内,兵装财务给予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特许授权经销商融资及个人汽车消费信贷的最高授信总额为55亿元,经销商融资及个人消费信贷不占用兵装财务给予公司的授信额度。

3.有关汽车金融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五)其他金融服务

1.除上述金融服务外,兵装财务还将在法律法规和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包括外汇结算与管理等外汇业务,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等委托业务,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咨询、代理业务,以及保理、保函、债券承销、融资租赁、提供担保、保险代理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同时兵装财务将与公司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公司提供个性化的更优质服务;

2.兵装财务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3.兵装财务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兵装财务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是正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此类关联交易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会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2014年度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上不高于28 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30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55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且公司对财务公司的风险定期进行评估,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到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2.独立董事意见书。

3.公司董事会决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14-1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董事会研究,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4年3月2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名称: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召开地点: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五)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3月20日下午2: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3月19日至2014年3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19日下午15:00时至2014年3月20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2)截止2014年3月1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

2. 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4年1月30日和3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披露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5)和《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8)。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本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3月19日下午5:00前。

3.登记地点: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4.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法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程序

对于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625】;投票简称:【长安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全部议案统一表决100.00元
议案(一)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1.00元
议案(二)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2.00元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19日下午15:00时至2014年3月20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⒈联系人:崔云江、黎军

⒉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⒊联系电话:(86)023——67594008

⒋联系传真:(86)023——67866055

⒌邮政编码:400023

(二)会议费用:到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六、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2014年3月20日召开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向如下: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   
2.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__

所持股份类别(A股或B股)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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