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 深华新 股票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4-011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03月03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 贾明辉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数249,304,157股,占公司总股本588,069,788股的42.39%。 2、社会公众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无社会公众股东出席 3、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温州市青草地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相关内容见2014年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249,304,157票赞成,0票弃权,0 股反对,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票数的42.39%,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旭敏 陈学军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统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2、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3月03日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14-014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4年1月21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经按有关规定自2014年1月21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详情请见2014年1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于2014年1月28日、2014年2月11日分别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详情请见当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4年2月18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复牌公告》,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资产范围广、体量大,相关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程序较为复杂,重组方案的商讨、论证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股票自2014年2月18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在论证中,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4-015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1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60万元对深圳市朋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朋和置业")进行增资。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见2014年1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近日,朋和置业已经办理完成本次增资有关事宜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由人民币12,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3,2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7,260万元,深圳市喜之郎食品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320万元,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620万元。朋和置业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4-003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浙江缔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缔顺科技")日前收到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2013年通过认定动漫企业和重点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文件,缔顺科技被认定为动漫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在动漫企业有效期内,缔顺科技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4-01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托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2013年1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的信托理财产品或进行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公司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天齐锂业股权收益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并于2013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泰信托签订信托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1)。 公司于2014年3月3日收到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本次信托计划本金1亿元,另公司已累计收到信托收益850万元,该项信托业务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三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