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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4-005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为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原指定贺骞先生和李艳西女士为本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人。目前,由于本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民生证券需对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继续履行督导责任。 公司于2014年3月3日接到民生证券《关于更换广州浪奇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根据该函,因李艳西女士工作变动,为保证本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民生证券决定由王刚先生接替李艳西女士的工作,继续履行相关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本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贺骞先生、王刚先生,持续督导期至本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止。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三月三日 附:王刚先生简历 王刚: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05年起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先后参与并完成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并作为签字保荐代表人参加了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及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行业务经验。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4-006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于2013年9月5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并于9月6日完成发行。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3年9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3-041)。为保证本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工作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短期融资券基本情况: 短期融资券名称: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代码: 041360054; 短期融资券简称:13浪奇CP001; 本期发行金额:2亿元人民币; 短期融资券期限:180天; 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 发行价格:按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 起息日:2013年9月6日; 到期(兑付)日:2014年3月5日; 发行利率:5.80%; 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上海清算所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上海清算所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上海清算所在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建斌 联系方式电话:020-82162933 2、主承销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傅强 联系电话:010-63220550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63326662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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