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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4-020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3-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及修改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3日上午10时在公司第五会议室召开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32,476,58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4668%。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儒欣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人民币2亿元额度对闲置配股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2,476,582股;弃权0股;反对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委派江迎春、艾震香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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