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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9版) 6、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1年11月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800t/d 超白光伏基片生产线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24,809.40万元永久补充漳州旗滨玻璃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2011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节余募集资金24,809.4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变更募投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旗滨集团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局的有关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旗滨集团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旗滨集团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三月四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4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新增和 续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漳州玻璃、河源硅业、株洲醴陵 ●本次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449,900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179,462.5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按公司201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12,928.51万元计)的57.35%。其中,为漳州旗滨提供担保合计107,962.5万元,为河源硅业提供担保合计71,5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13年度担保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179,462.5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按公司201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12,928.51万元计)的57.35%。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107,962.5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71,500万元。 2、本公司2014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上述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新增和续贷银行贷款时,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新增和续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累计不超过449,900万元人民币(占经审计2013年度净资产的143.77%)的额度内对上表所述3家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额度适用于2014年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东山县康美镇城垵路 法定代表人:俞其兵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玻璃及制品和其他建筑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相关原辅材料;普通货物仓储(化学危险品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漳州玻璃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13 年12月31日,漳州玻璃资产总额为451,230.98万元,负债总额为250446.47万元,净资产200,784.5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50% 。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230,683.39万元,利润总额42,625.41万元,净利润37,034.08万元。 2、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住所:东源县蓝口镇 法定代表人:俞其兵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硅产品及玻璃制品生产、销售,货物装卸、堆放(不含危险品)。[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河源硅业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河源玻璃资产总额为123,265.54万元,负债总额为90,423.46万元,净资产32,842.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36%。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42,603.87万元,利润总额4,012.79万元,净利润3,090.33万元。 3、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醴陵市东富镇龙源冲村 法定代表人:俞其兵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玻璃及制品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原辅材料批零兼营。 株洲醴陵玻璃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13 年12月31日,株洲醴陵玻璃资产总额为113,535.57万元,负债总额为49,648.06万元,净资产63,887.5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3.73%。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462.93万元,净利润-464.06万元。 株洲醴陵玻璃于2012年7月注册成立,目前处于生产线搬迁改造升级建设阶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新增和续贷银行贷款时,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子公司的高层管理者均由公司统一派出,公司具有高度的业务决策权,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能充分的了解。因此,公司可以充分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控制好风险。此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结合2014年3家子公司的银行借款筹资计划来看,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切实需要,也是为了确保子公司银行融资渠道畅通的考虑。 鉴于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有别于其他一般对外担保,担保风险低,对公司和股东无不利影响,也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董事亦进行了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累计不超过449,900万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对3家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适用于2014年度。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应予以回避。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179,462.5万元,全资子公司漳州旗滨为本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为2,0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5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4年度,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总额为9697万元,该金额尚未占到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俞其兵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3月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俞其兵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属日常关联业务,交易的原因主要为降低成本,实现优势互补及服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价格系参照市场价定价, 该等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相关董事亦进行了回避表决,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2014年度,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总额为9697万元,该金额尚未占到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本公司从关联方购进商品和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均按市场价格结算。 2013年3月,因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玻璃”)破产重整,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旗滨”)受托经营了浙江玻璃及其子公司浙江长兴玻璃有限公司、浙江平湖玻璃有限公司、浙江绍兴陶堰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生产线的设备、厂房、土地、在建工程和玻璃集架等,同时为了避免同业竞争,与本公司签订了《托管经营协议书》,将受托资产转委托给本公司经营管理。托管期间的托管费用为每月60万元。如托管协议提前终止,则双方按实际托管时间结算托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3月16日上交所网站:《旗滨集团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拟签署<托管经营协议书>的关联交易易公告》(2013-028)。 2013年4月25日,公司与浙江玻璃签署《购销框架协议》,约定在公司受托经营浙江玻璃期限内,由公司参考市场价格供应浙江玻璃硅砂等原材料、燃料油等燃料。本次原燃料交易的总金额控制在1亿元以内。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25日上交所网站:《旗滨集团关于公司与浙江玻璃签署原燃材料购销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2013-045)。 2013年6月9日,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三家公司下称"甲方")与浙江玻璃管理人签署《资产变卖协议书》,协议书约定,甲方组成资产收购联合体,受让浙江玻璃的浮法玻璃资产。进行资产交接的同时,2013年3月16日签署的《托管经营协议书》和《委托经营协议书》自动终止。2013年4月25日签署的《购销框架协议》自动终止。基于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甲方需要将各自的生产经营管理权委托给本公司。2013年6月28日,公司与甲方签署了《托管协议书》,从 2013 年6月29日起至 2016年6月28 日止。托管期限届满后是否续约,由双方在托管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另行约定。托管期间的托管费用为每月100万元,从2013年7月1日起计。如托管协议提前终止,则双方按实际托管时间结算托管费用。公司许可甲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间使用公司名下的各项注册商标,公司按甲方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三收取商标使用费。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6月29日上交所网站:《旗滨集团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下属公司签署<托管协议书>的关联交易的公告》(2013-060)。 2013年6月28日,公司与甲方签署了《货物买卖框架协议》,双方互相购买货物的内容及金额:甲方向公司供应工业纯锡等材料,年供应量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向甲方供应硅砂等原材料、燃料油以及其他生产所需物资、设备(如叉车、铲车等),年供应量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6月29日上交所网站:《旗滨集团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下属公司签署<货物买卖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的公告》(2013-061) (三)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名称: 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东山县康美镇城垵路 法定代表人:俞其兵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2,000万元 营业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其应用产品生产、销售,太阳能电站设计、咨询及EPC总包、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一级整理;商业贸易;物业服务与租赁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福建旗滨(母公司)资产总额220744.13万元,负债总额160833.56万元,净资产59910.57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44593.33万元,净利润1250.6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 2、名称: 福建旗滨集团东山太阳能分公司 注册地址: 东山县康美镇城垵村东北侧 负责人: 王敏强 营业范围: 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其应用产品生产、销售,太阳能电站设 计、咨询及EPC总包、运营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分公司 3、 名称: 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住所: 长兴县李家巷镇沈湾村 法定代表人: 俞其兵 注册资本: 40,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玻璃原片、玻璃制品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实业投资。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孙公司 4、名称: 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住所: 绍兴县陶堰镇白塔山 法定代表人:俞其兵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玻璃生产、加工、销售;批发、销售:批发、零售:轻纺原料、建材、重油、机电产品、防霉纸、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实业投资。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5、名称: 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住所: 平湖市独山港镇兴港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俞其兵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浮法玻璃生产、销售;实业投资。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孙公司 6、名称: 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杨汛桥分公司 营业场所: 绍兴县杨汛桥镇杨江村 负责人: 周胜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玻璃生产、加工,销售;批发、销售:批发、零售:轻纺原料,建材;货物进出口。经营至2033年5月26日止。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子公司之孙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福建旗滨及其分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不高于第三方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公开、公平、公正,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6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4年2月26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3月3 日(星期一)下午13:00在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俞其兵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激励股份解锁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其中独立董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董事葛文耀、邵景楚、林宝达、何立红、候英兰为《公司201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激励股份解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针对上述两个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发布股权激励股份解锁暨上市公告。 董事会决议如下:同意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股票数量共计853.59万股,并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具体实施解锁的有关事宜。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解锁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书面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7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于2014年2月26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4 年3月3日下午13:30在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 实际到会监事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敏强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 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激励股份解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激励股份解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 《激励计划》对解锁安排和解锁条件的相关规定及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CHW证审字【2014】0057号),公司和激励对象均符合 《激励计划》关于解锁条件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申请解锁853.59万股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四年三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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