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587 股票简称:金叶珠宝 公告编号:2014-15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4-03-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14年2月28日,有关媒体刊登了题为《上亿元采销额“打架”金叶珠宝与老凤祥上演“对敲”戏法》的文章,文章提及: 1.老凤祥2012年报披露,公司整个年度的黄金交易产生的收入为18.15亿元,但金叶珠宝所披露的采购额,比老凤祥的全部多出了13.40亿元; 2.东莞金叶和重庆金叶在2012年度为老凤祥所贡献的营业收入共为26.97亿元,与金叶珠宝向老凤祥采购的31.55亿元存在很大差距; 3.老凤祥2012年年报显示,其当年对东莞金叶的采购金额为3.32亿元,而金叶珠宝在2012年年报中披露,上海老凤祥为金叶珠宝贡献了6.10亿元的营业收入。 二、澄清说明 公司董事会在获悉上述报道内容后,经本公司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老凤祥采购金额高于老凤祥黄金交易金额的说明 根据《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中“(二)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分析”,2012年,老凤祥分行业、分产品情况分析中列报数据:珠宝首饰的营业收入 19,407,757,064.63元,约为194.08亿元,远高于公司向老凤祥采购的31.55亿元。老凤祥2012年黄金交易的18.15亿元与公司向老凤祥的采购31.55亿元不是同一类业务,两者无任何关联,不具有可比性。 (二)关于公司向老凤祥采购黄金原料的说明 公司所有采购黄金原料均是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向上金所采购。上海老凤祥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是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单位,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和重庆市金叶珠宝加工销售有限公司均不是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因此通过上海老凤祥等会员单位采购部分黄金原料。2012年东莞金叶和重庆金叶在上海老凤祥购料情况如下:
2012年老凤祥年报披露主要客户营业收入总额(不含税金额): 东莞金叶珠宝有限公司 1,759,819,607.94元 重庆金叶珠宝加工销售有限公司 937,092,164.72元 合计 2,696,911,772.66元(不含税金额) 营业收入(价税合计)=2,696,911,772.66元*1.17=3,155,386,774.01元。 同口径统计披露资料老凤祥与金叶珠宝披露是一致的。 (三)关于2012年公司向老凤祥销售情况的说明 由于金叶珠宝自主研发产品推出迅速,上海老凤祥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同时又成为东莞金叶和重庆金叶的销售客户,向东莞金叶和重庆金叶采购黄金成品、银饰品。 同时上海老凤祥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委托东莞金叶和重庆金叶来料加工,授权加工黄金饰品。 具体明细如下:
根据《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中“主要供应商情况”披露了向东莞金叶珠宝有限公司采购额,未披露向重庆金叶珠宝加工销售有限公司采购额,由于存在在途商品,年末会计入账时期不一致,可能造成时点数据不一致。 三、特别提示 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切勿听信传言和片面报道,同时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