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大地 公告编号:2014-017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2014-03-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交易于2014年3月4日停牌1天,于2014年3月5日开市时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2014年3月5日开市时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大地"变更为"绿大地";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200";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1年5月4日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2013年4月22日,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现更名为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2年年度审计结果已经表明公司股票原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因公司2011年、2012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13年4月25日起继续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ST)。 三、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所做的工作 2013年,为切实落实经营目标和责任,公司集中精力开拓工程项目、积极拓展花卉、苗木贸易等业务,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市场开拓、项目管理、业务运作等能力,并取得较好效果。 1、绿化工程业务。2013年,公司绿化工程业务拓展取得重大突破,年内新签订订单大幅增长,为经营目标的实现奠定良好基础。新增业务中,按进度付款的地产园林项目比例增加,业务结构优化取得了一定的改善。报告期内,公司绿化工程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8.25%。 2、绿化苗木业务。公司加强现有基地的管理,开展基地规划定位,调整品种,加强自产苗木销售。同时,苗木贸易业务取得突破,年内实现收入7051万元。2013年度,公司绿化苗木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446.52%。 3、花卉种苗业务。公司花卉业务加快优化调整。石斛种苗受市场影响有所下滑,公司积极开展种苗品种的调整。同时,公司开展了室内景观业务探索,业务拓展取得突破。花卉业务实施品种优化、基地精细化管理和责任承包,进一步提升花卉经营能力。 4、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减轻经营压力,改善盈利能力,公司将广南基地林权资产12,555.25亩,按不低于评估价值3,375.60万元予以挂牌出售,该资产出售为公司贡献利润2,455.93万元。 5、2013年,公司收到云南省财政厅给予的300万元生产扶持性资金及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给予的2013年生产扶持性资金1,787.25万元。 经审计,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466.8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7.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4,518.35万元。 四、公司股票交易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13.2.9条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13.2.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经审计,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466.8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7.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4,518.35万元。上述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情形已经消除。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及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果,公司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2014年2月1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五、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日前,公司提交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14年3月4日停牌1天,证券简称自2014年3月5日起由"*ST大地"变更为"绿大地",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200",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六、其他相关说明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披露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四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