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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5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26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3日(星期一)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十一名,实际出席董事十一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谢保军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以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2014年3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修订后的《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于2014年3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3-2015年度)〉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修订后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3-2015年度)》于2014年3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详见2014年3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河南恒星钢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为标的对控股子公司河南恒星钢缆有限公司进行投资,详见2014年3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河南恒星钢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授权时间内,该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并做出如下授权: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赵文娟女士在前述额度范围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及合适的理财产品类型,选择一个或多个银行进行合作;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赵文娟女士代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选定的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如理财产品购买协议、风险承诺书等);

3、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详见2014年3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3月19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详见2014年3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4日

附件: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日期: 2014年3月3日

修改前修改后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等因素制订利润分配预案。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等因素制订利润分配预案。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经营所得利润将首先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无变化
③当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超过65%。

(2)、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③公司实施现金分红还应同时满足母公司该年度和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为正值。

(2)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利润分配建议和预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管理层、独立董事、监事充分讨论,并通过多种渠道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回报的原则下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在决策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发言重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无变化
3、股东大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如提供网络投票、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上市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3、股东大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平台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如提供网络投票、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上市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独立董事应当就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该政策调整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公司采取多种措施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如提供网络投票、独立董事向上市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等方式)。

无变化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6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3日上午9时30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议案》。

一、资产抵押情况

公司拟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融资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拟以公司部分自有设备及土地使用权为此次融资提供资产抵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表一:

名称数量(台/套)评估价值

(万元)

机器设备485241,096.80

表二:

土地所有者土地使用证编号宗地位置用途面积(m2)评估价值

(万元)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巩国用(2013)第01955号五里堡北片区工业用地347988.0810022.06
巩国用(2011)第01839号康店镇焦湾村创业大道南以南工业用地29750.74797.32
巩国用(2013)第01920号康店镇民营科技创业园工业用地69300.11864.17
巩国用(2013)第01921号康店镇民营科技创业园工业用地51626.791388.76
合计498665.7114072.31

注:机器设备由河南瑞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土地由河南省中地联合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并分别出具了相关报告。

上述抵押物评估总价值共计人民币55,169.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6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授权事项

有关上述资产办理抵押事宜,授权公司副董事长赵文娟女士签署相关文件或协议。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7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河南恒星钢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恒星科技”)于2014年3月3日上午9时30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河南恒星钢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一、增资事项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金属”)拟将所拥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投资给河南恒星钢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钢缆”)。

(一)增资基本情况

公司此次投资的土地证号为“巩国用(2009)第01757号”的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给恒星钢缆,该宗土地面积为37998.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原值为741.06万元人民币,评估价值为759.97万元;恒星金属此次投资的土地证号为“巩国用(2009)第01758号”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给恒星钢缆,用于投资的宗地面积为33793.29平方米,该部分宗地土地使用权原值为663.69万元,评估价值为675.87万元。如下表:

土地所有权编号土地面积(㎡)土地原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恒星科技巩国用(2009)第01757号37,998.30741.06759.97
恒星金属巩国用(2009)第01758号33,793.29663.69675.87
合计——71,791.591,404.751,435.84

(二)增资金额

恒星科技及恒星金属本次将以土地使用权对恒星钢缆进行投资,本次投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合计为1435.84万元,恒星科技及恒星金属将以评估后的土地价值对恒星钢缆进行投资。以恒星钢缆2013年末每股净资产1.44元(未经审计)为基础,经与恒星钢缆股东协商,同意恒星科技及恒星金属本次投资以1.40:1折合1025.6万元(1435.84万元/1.40元)增加恒星钢缆实收资本,溢价部分410.24万元增加恒星钢缆资本公积,其中:恒星科技以土地使用权向恒星钢缆投资759.97万元,增加恒星钢缆实收资本542.84万元(759.97万元/1.40元),溢价部分217.13万元增加恒星钢缆资本公积;恒星金属以土地使用权向恒星钢缆投资675.87万元,增加恒星钢缆实收资本482.76万元(675.87万元/1.40元),溢价部分193.11万元增加恒星钢缆资本公积。

本次投资完成后,恒星钢缆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原有股份(万股)新增股份(万股)增资后股份(万股)股权比例(%)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40542.847382.8473.71
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482.76482.764.82
谭现涛1500150014.98
焦建章6506506.49
合计89901025.610015.6100

(三)审批程序

本次公司及恒星金属对恒星钢缆进行土地使用权投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恒星钢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3月16日

注册地址:巩义市康店镇焦湾村

法定代表人:谢保万

注册资本:8,99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预应力钢绞线(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本次增资完成后,恒星钢缆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99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15.6万元,公司将持有其73.71%的股权;恒星金属持有其4.82%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恒星钢缆资产总额为51,492.79万元,负债总额为38,547.78万元,净资产为12,945.02 万元;该公司2013年营业收入为41,542.31万元,净利润为715.10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主体介绍

(一)本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5年7月12日

注册地址:巩义市康店镇焦湾村

法定代表人:谢保军

注册资本:53,986.9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钢帘线、胶管钢丝、镀锌钢丝、镀锌钢绞线及其他金属制品;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名称: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5年7月12日

注册地址:巩义市康店镇焦湾村

法定代表人:谢保军

注册资本:4,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镀锌钢丝、钢绞线、胶管钢丝、弹簧钢丝、预应力钢丝、预应力钢绞线、五金制品;从事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四、增资方式

公司及恒星金属此次以土地使用权对恒星钢缆进行增资。

五、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恒星金属此次使用土地使用权对恒星钢缆进行投资,进一步明晰各经营实体的产权,有利于公司整体的规范运作,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8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升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和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短期理财,使用公司闲置资金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事宜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细化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计划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进一步提升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短期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投资额度为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在授权时间内,该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如固定收益类产品或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及无担保债券的投资。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并且不得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不得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而进行的短期理财投资。

二、授权情况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赵文娟女士在前述额度范围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及合适的理财产品类型,选择一个或多个银行进行合作;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赵文娟女士代表公司与选定的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如理财产品购买协议、风险承诺书等);

3、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及道德风险。

2、针对前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赵文娟女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其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银行理财投资品种,量力而行。在选择投资时机和投资品种时,财务部及证券部共同负责审核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产品投资文件,必要时应咨询财务、证券专业人士,提出投资参考意见,报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赵文娟女士审批;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银行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制定相应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审批制度,切实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授权时间内,该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董事会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9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和时间

会议时间:2014年3月19日(星期三)下午2:3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d.com.cn )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路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其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17日(星期一)

(六)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3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3-2015年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议案》;

5、审议《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第一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3月18日(星期二)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3月18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3月19日9:3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32;投票简称:恒星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10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00
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2.00
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3-2015年度)〉的议案3.00
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议案4.00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5.00

注:A.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B.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C.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投票请登录互联网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18日15:00至2014年3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邮政编码:450000

联系电话:0371-69588999

传真:0371-69588000

联系人:李明、谢建红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审议事项表决意见备注
同意反对弃权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3-2015年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议案》;    
5、审议《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说明:请各位董事根据自己的意向,在“同意”、 “反对”、“弃权”三栏中的一栏中画“√”,不选或多选均做无效票处理。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0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3月3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26日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海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请详见2014年3月4日刊登于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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