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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 2013-036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4 日接到股东匡晓明先生通知,2013 年 8 月 16 日至 2014 年 3 月 4 日匡晓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7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的股东匡晓明先生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通过竞价交易任意 30 天减持数量均未超过 1 %。 2、本次减持的股东匡晓明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本次减持的股东匡晓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匡晓明先生仍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4、本次减持的股东匡晓明先生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5、本次减持的股东匡晓明先生在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三、备查文件 1、匡晓明先生减持情况说明。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 2014-037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4年3月4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介机构对前任高管进行离任审计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对前任高管进行离任审计,该议案不需要提交到股东大会审议,自与中介机构签订合同后实施,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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