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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4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28日以传真、邮件等通知方式发出,于2014年3月5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朗姿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69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5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及辅导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7,559,050元。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8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0157号)予以验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为85,099.82万元,超募资金为80,656.09万元。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1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大楼的议案》,公司已经过合法程序,经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超募资金支付9,805.95万元用以办公大楼建设。 2012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投资的议案》。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进行新品牌投资。 2013年1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3年6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3年7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加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投资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用于购买土地、缴纳土地相关费用等。 目前,公司超募资金剩余净额为20,850.14万元 (3)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必要性 由于公司提前2季度开始备货,所需原材料、辅料需要提前2季完备。公司90%以上面料是进口的,采购周期较长,国外供应商对于国际贸易需要提前预付货款或开具国际结算信用证。因此,公司资金占用量较大,占用期较长,供应环节造成公司资金压力较大。 公司产品中约有60%是通过委托加工生产完成,对于委托加工所需要的面料、辅料、佩饰及加工费需要提前1季度全部备齐,才能满足生产需要,才能为新品上市做好充分准备。 同时,公司自营店铺逐渐增加,截止2013年底自营店达到333家,比去年同期净增加41家。为达到店铺预定可销售状态,每个店铺需要配备3个月的货品,才能保证正常经销的连续状态。 因此,为保障经营顺利开展,为消费者及时提供满意的、时尚的产品,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加快主业发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拟将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9,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和财务资助;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和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都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意见详细内容刊登在2014年3月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 2014年1月1日起,拥有卓可品牌所有权的韩国大贤公司与西藏哗叽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哗叽)签订的授权经营卓可系列品牌的代理协议正式生效,西藏哗叽拥有卓可系列品牌在国内独家代理经营权,北京卓可服装有限公司不再拥有卓可品牌的代理权。根据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承诺,卓可品牌总建设店铺65家。截止目前卓可品牌已开设店铺30家,剩余35家建设任务转至西藏哗叽实施。 公司在2013年,新引进(代理)韩国牌吉高特(JIGOTT)、意大利品牌FABIANA FILIPPI(简称:FF)。2014年,吉高特品牌开设新店铺5个,FF品牌新开店铺2个,预计资金使用约770万元。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统一布局销售网络,使新品牌培育与募集项目有效结合,将上述7个店铺列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之中。新品牌与原有品牌店铺资金使用进度与方法一致,新品牌店铺建设实施主体为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以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4年3月24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一、二项议案。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朗姿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朗姿股份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朗姿股份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5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2月2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3月5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美兰主持,董事会秘书王建优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 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内容,并作出如下表决: 1、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实施全体股东利益增长的目的,为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加快主业发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将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和财务资助,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和财务资助。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2、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 2014年1月1日起,拥有卓可品牌所有权的韩国大贤公司与西藏哗叽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哗叽)签订的授权经营卓可系列品牌的代理协议正式生效,西藏哗叽拥有卓可系列品牌在国内独家代理经营权,北京卓可服装有限公司不再拥有卓可品牌的代理权。根据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承诺,卓可品牌总建设店铺65家。截止目前卓可品牌已开设店铺30家,剩余35家建设任务转至西藏哗叽实施。 公司在2013年,新引进(代理)韩国牌吉高特(JIGOTT)、意大利品牌FABIANA FILIPPI(简称:FF)。2014年,吉高特品牌开设新店铺5个,FF品牌新开店铺2个,预计资金使用约770万元。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统一布局销售网络,使新品牌培育与募集项目有效结合,将上述7个店铺列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之中。新品牌与原有品牌店铺资金使用进度与方法一致,新品牌店铺实施主体为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6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69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5元,募集总金额为人民币:1,7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2,440,95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7,559,050元。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8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0157号)确认。 一、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募投项目之一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总投资58,753.52万元,拟进行店铺优化29个,新建自营商场店183个,新建自营旗舰店3个,共计建设215个店铺。项目总投资58,753.52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增加山南玛丽服饰有限公司(简称:山南玛丽)为营销网络实施主体,并新增加玛丽品牌店铺45个。2013年12月19日山南玛丽后更名为西藏哗叽服饰有限公司(简称:西藏哗叽)。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共建设及优化店铺159个(含1家旗舰店,计划2014年8月开业),共使用募集资金13,816.25万元,营销网络项目资金余额44,937.27万元。其中92个店铺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建设,其余由自有资金垫付, 具体使用如下: 1、使用募集资金建设1个旗舰店的购置费用共计7,080万元; 2、使用募集资金支付91家自营店装修费共2,717.23万元;67家自营店铺费用由自有资金垫付。 3、使用募集资金支付46家自营店流动资金共4,019.02万元(87.37万元×46=4,019.02万元);112家自营店铺流动资金由自有资金垫付。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2014年1月1日起,拥有卓可品牌所有权的韩国大贤公司与西藏哗叽签订的授权经营卓可系列品牌的代理协议正式生效,西藏哗叽拥有卓可系列品牌在国内独家代理经营权,北京卓可服装有限公司不再拥有卓可品牌的代理权。根据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承诺,卓可品牌总建设店铺65家。截止目前卓可品牌已开设店铺30家,剩余35家转至西藏哗叽实施。代理经营权的转移不影响朗姿股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计划的正常实施。 三、增加募集资金使用范围的原因 为加快实施公司多品牌战略,在2013年,公司新引进(代理)韩国牌吉高特(JIGOTT)、意大利品牌FABIANA FILIPPI(简称:FF)。引进新品牌后,公司多品牌战略更加清晰完善,多层次产品类别不但延伸了公司产品线、增加消费群体的覆盖范围,更为公司业绩提升提供了新的增长点。为有效使用营销网络建设募投资金,公司拟将开设新品牌店铺计划列入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之中,以加快培育新品牌、增强公司竞争力。 四、增加募集资金使用范围计划 在2014年,吉高特品牌开设新店铺5个,FF品牌新开店铺2个,预计资金使用约770万元,见下表。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定新品牌与原有品牌店铺资金使用进度与方法一致,新品牌店铺实施主体为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公司已分别成立JIGOTT、FF产品事业部进行新品牌运作。 为加快推进公司多品牌战略的实施,提升公司实力,扩大品牌影响力,新品牌培育和建设始终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公司前期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有部分店铺已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入,预计原承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完成后,会有资金结余,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统一布局销售网络,特将上述 个店铺列入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之中。 五、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是建设卓可品牌店铺的实施主体由朗姿股份变更为西藏哗叽。变更后实施主体仍为两个,分别是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朗姿、莱茵、吉高特、FF等品牌营销网络建设;西藏哗叽负责玛丽安玛丽、卓可系列品牌营销网络建设。 2、本次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后,卓可品牌店铺开设原计划数量不变、投资金额不变、实施方式不变、实施地点不变。 3、增加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使用范围后,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方便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促进主业有效快速发展;同时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方式和用途。 4、整个营销网络实施过程中,缺口资金由公司自筹资金完成。 六、项目变更可行性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根本用途未发生改变,都是为增强主业发展,提高市场影响力,做大做优企业而设置的。项目变更与使用范围扩大与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增长相适应,有利于公司实现协同运营,降低运营成本,实现盈利能力的进一步提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规划和需求。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由于战略调整,北京卓可服装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转移至西藏哗叽服饰有限公司(原名为山南玛丽服饰有限公司),原计划卓可品牌店铺开设实施主体由朗姿股份变更为西藏哗叽服饰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后,卓可品牌店铺开设计划数量不变、投资金额不变、实施方式不变、实施地点不变。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2、公司增加新品牌运营,并纳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方便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促进主业有效快速发展;同时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方式和用途。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3、监事会意见 同意募投项目变更事宜。建设卓可品牌店铺的实施主体由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西藏哗叽服饰有限公司。同意将新品牌韩国牌吉高特(JIGOTT)、意大利品牌FABIANA FILIPPI(简称:FF)在2014年开店计划列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之中。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朗姿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增加募集资金使用范围计划表示无异议。同时,鉴于朗姿股份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发生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范围增加,因此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相应的包括在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设等具体实施方面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虽然朗姿股份董事会对本次变更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及论证,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朗姿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4、平安证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7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3月24日下午2∶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3月24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23日15∶00至2014年3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召开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1906会议室 4.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 出席对象: (1) 截至2014年3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书附后)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3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之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3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亲临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或者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4年3月20--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1911房间证券投资部。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3月21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上述资料(授权委托书及回执见附件)需要同时送到或传真至公司,并在开会现场交回原件。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3月24日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23日15∶00 至2014年3月24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投票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362612,投票简称:朗姿投票。 (2)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 1.00 元代表议案1。具体如下表:
③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半日后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五、投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它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1911房间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100029 联 系 人:王建优 李伟 联系电话:(010)82281088 联系传真:(010)82281011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6日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会议当天,请交回授权书原件。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8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世定先生的辞职申请。王世定先生现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根据中组部中组发[2013]18号文件要求,财政部要求该部副处长以上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因此,王世定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由于王世定先生辞职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3人但不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世定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鉴于王世定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了保持公司董事会正常履行职责,王世定先生自愿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直至新任独立董事就任为止。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考察合适的独立董事人选,将尽快依法完成独立董事的换选工作。 王世定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对王世定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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