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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8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月6日接到控股股东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控股")通知: 尤夫控股于2013年9月4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20%)质押给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并办理了质押手续(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9月6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3月5日,尤夫控股将上述质押给财通证券的股份全部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尤夫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7,785,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6%,其中尚在质押的公司股份为52,76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2.15%。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4-17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3月5日,公司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签订了《中航信托·天顺1336号中航地产信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信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AVICTC2014X0100-1),公司向中航信托申请信托贷款人民币拾亿元整(RMB1,000,000,000.00元),期限壹年。取得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公司需支付给中航信托的贷款利息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中航信托的实际控制人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同时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上述借款事项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4年2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4-12)。因该项议案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交易金额经累计计算已达到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将提交2014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911 112109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12南糖债 公告编号:2014-08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3年12月曾披露下属制糖造纸厂的水塘江污水处理站因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简称"江南区政府")建造"南宁英华大桥"的需要而被征地拆迁,江南区政府已对水塘江污水处理站被征收的土地、房屋实行货币补偿(详见2013年12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偿款的公告》)。 水塘江污水处理站被征收的设备及构筑物帐面价值为13,878,813.44元,评估价值为15,359,100.00元。2014年3月5日,公司收到江南区政府拨付的最后一笔水塘江污水处理站设备及构筑物补偿款14,500,000.00元,截止2014年3月5日公司已收到水塘江污水处理站拆迁的全部补偿款,合计金额23,367,476.20元。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将以上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扣除与拆迁相关的费用和损失金额后的结余部分,转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对2014年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4-11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2月主要财务信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10 年修订),现披露公司2014年2月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重要提示:1.上表为初步核算且未经审计数据,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2.上表为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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