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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3-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概述

  2013年,公司积极应对异常低迷的市场形势,狠抓内部管理,推动“上下游生产小联动”和“产供销运营大联动”,力保生产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阜康工业园、大黄山工业园生产装置达产达标,主要产品超额完成全年生产目标,通过多种运输模式确保了产品顺利发运。

  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60万吨/年电石配套2×30万千瓦动力站项目稳妥推进,新疆中泰国信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新疆中泰新材料有限公司PVC新材料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2013年,公司进一步开拓了国外市场,实现了越南、俄罗斯等国销售量翻番;新开发埃及、阿富汗等七国业务,2013年累计出口PVC18.41万吨、烧碱15.32万吨;积极开拓电子商务,成为阿里巴巴第一家PVC生产商。同时国内市场进一步稳固,PVC市场由原来的14个省增至21个省,片碱市场由原来的21省增至24个省。

  2013年,公司生产聚氯乙烯树脂153.60万吨,同比增长71.10%;生产烧碱108.64万吨(含自用量),同比增长61.47%;生产电石123.11万吨,同比增长164.18%;发电76.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6.13%。2013年销售聚氯乙烯树脂148.39万吨,销售烧碱101.43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204,585.28万元,同比增长69.3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235.5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2.19%。

  (2)主营业务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为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与2012年同期相比,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下降65.42%,利润总额下降55.4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的净利润下降62.19%,基本每股收益下降64.26%,主要原因是受国内外经济大环境影响,氯碱行业持续低迷,公司主营产品价格出现大幅下降,报告期公司聚氯乙烯树脂均价较上年同期下降约50元/吨,固碱均价较上年同期下降约830元/吨。因阜康能源已投产的年产80万吨聚氯乙烯树脂、60万吨烧碱及配套的电石和电厂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基本为债务融资,致使报告期公司的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幅较大。随着公司产业链的进一步完善及加强成本控制,2013年公司主营产品生产成本较去年有所下降,聚氯乙烯树脂平均生产成本约4,800元/吨;固碱平均生产成本约1,500元/吨;电平均生产成本约为0.160元/千瓦时。公司主营产品生产成本下降仍不足以抵补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及费用增加等因素对利润的影响。

  (3)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

  在上述主营业务分地区构成中,报告期公司售电收入及其成本纳入疆内计算。报告期,公司加大了对国外、东北、华中等市场的开拓力度。

  (4)核心竞争力分析

  ①技术装备引进与资源优势

  一方面,公司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不断占领技术和绿色生产的制高点。其中离子膜烧碱生产采用瑞士博特公司粒碱生产工艺,引进目前世界最先进的高电流密度零极距自然循环电解槽;聚氯乙烯聚合工艺采用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聚合专利技术,引进了国内先进成熟的108m3反应釜、溢流堰板浆料汽提塔、二段式沸腾干燥床、全自动包装机等;生产控制已实现信息化和全自动化。

  另一方面,公司掌控了氯碱工业所需的煤炭、原盐、石灰石、电力等资源优势,在资源吸纳和控制的过程中,不断夯实低成本和绿色生产的资源条件。

  (1)煤炭资源:公司已获得新疆准东煤田南黄草湖勘查区248.6平方公里的探矿权,矿区煤炭矿产资源储量共计约147亿吨。

  (2)原盐资源:控股子公司托克逊盐化拥有开采权的盐矿已探明储量6,973万吨。

  (3)石灰石资源:全资子公司中鲁矿业拥有开采权的石灰石矿已探明储量4,971万吨;控股子公司奇台矿产公司拥有的开采权的石灰石矿已探明储量1,814万吨。全资子公司中泰矿冶拥有阜康市双峰山石灰岩勘查区6.24平方公里的探矿权。

  ②规模优势

  公司目前已形成年产150万吨聚氯乙烯树脂、110万吨离子膜烧碱、128万吨电石、125万千瓦自备电的生产规模,主要产品产能居行业前列。在这过程中,公司一方面向循环经济链纵向延伸,构建了氯碱、电石、热电及所需投入资源一体化的价值体系;另一方面向主营产品生产横向延伸,建设了米东工业园和阜康工业园两个氯碱循环生产基地,实现了管理、经营、财务和竞争的协同。通过纵横有机结合,企业形成了煤炭、盐、石灰石等原料以及氯碱、电石、热电配套一体化生产体系,并同步完善了研发、生产、环保、销售、物流系统化的职能体系,实现了生产资源、管理资源等一系列资源的内部流通与共享,体现了规模效益。

  ③科技研发优势

  2010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公司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开展聚氯乙烯生产绿色催化剂的研究开发,目前已经通过中期科研成果验收。自2011年以来,公司已获得和已受理专利共计47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仅2013年就已获得13项专利受理。子公司厦门凯纳石墨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2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尺寸可控的石墨烯微片的制备方法》、《具有高分散性的石墨烯/炭黑热塑性树脂母料及其制备方法》,目前这两项发明专利均已被受理。近年来,公司积极与国家科研院所和北京化工大学、南开大学、新疆大学等大专院校深度合作,建立产学研合作平台,共同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公司在阜康工业园建设的研发实验基地2014年上半年可投入运行,主要用于新产品研制、耗氯产品开发和低汞、无汞触媒的研发和推广等。

  ④地缘优势

  新疆独特的地理位置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区域市场,公司产品在疆内市场居于主导地位。新疆地处欧亚大陆中心,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蒙古、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8国接壤,是通向中亚、西亚、南亚乃至欧洲的捷径。近年来新疆与中亚五国贸易往来密切,贸易额呈持续增长趋势。本公司具有开发中亚烧碱市场的地缘优势,产品出口前景广阔,近几年氯碱产品在巩固疆内外市场的同时,已出口到俄罗斯、中亚、南亚、南美洲和非洲等国家和地区,享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信誉,搭建了稳定的客户网络,2013年PVC、烧碱产品出口量分别同比增长85%和98%。

  ⑤政策优势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对新疆实行差别化产业政策,支持具有资源优势的产业发展,公司抢抓难得发展机遇,两年内实现了产能翻番、产业链完善和低成本战略全面落地。2013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对新疆做出新的全面部署,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性决定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决策,再次为新疆发挥独特优势、开拓工作新局面提供了难得机遇,对于公司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和物联网应用,建立现代物流供应链,巩固完善低电价政策,进一步发挥低电价优势等具有重要的政策导向作用。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增加5个公司,新疆中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国信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泰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洪欣

  二○一四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4-022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定于2014年3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洪欣先生,总经理范雪峰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杨江红女士,独立董事沈建文女士,保荐代表人孙树军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4-020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06年-2013年均与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湖苇业”)签订互为双方提供信用保证意向的协议,2013年双方约定提供互为信用保证5,0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为博湖苇业提供三笔银行贷款担保,合计担保余额为3,500万元。互保期间,博湖苇业能及时归还到期贷款。

  2013年签署的互保协议即将到期。鉴于公司与博湖苇业双方有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博湖苇业信誉良好,为本公司主要优质烧碱客户。现根据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为持续加强合作,经双方协商,拟继续签订互为双方提供信用保证意向协议,为双方在银行贷款业务提供信用保证,双方互相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一年,在一年期限内互相提供担保累积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双方签订具体担保合同以本协议为基本原则,本决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互保协议由新疆博斯腾湖苇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事项已由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534.1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宋建新

  注册地址:新疆库尔勒市新城区

  主营业务:芦苇的种植、造纸及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博湖苇业资产总额为185,335.34万元,负债总额为137,980.30万元,净资产为47,355.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45%(以上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关系如下:

  ■

  3、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不是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指所有累积担保额)。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湖苇业”)自2006年起开展互保业务,双方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公司与博湖苇业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达成继续互保合作意向。通过对博湖苇业基本情况的调查,我们认为博湖苇业经营业绩稳定,资产状况、盈利能力和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给公司经营带来风险。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博湖苇业信誉良好,经营业绩稳定,为公司的主要优质烧碱客户,双方有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本公司拟继续与博湖苇业签订互为担保协议,并由博湖集团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1、截至2014年3月6日,中泰化学担保总额为470,544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5.63%,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467,044万元。中泰化学本次拟与博湖苇业签订的互为担保协议约定的最高互保金额5,000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59%。

  2、博湖苇业信誉良好,经营业绩稳定,为中泰化学的主要优质烧碱客户,双方有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中泰化学拟继续与博湖苇业签订互为担保协议,并由博湖集团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3、中泰化学本次拟继续与博湖苇业签订互为担保协议事项已经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泰化学《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中泰化学《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截至目前,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泰化学《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中泰化学本次拟继续与博湖苇业签订互为担保协议事项无异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70,5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63%,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467,044万元,为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472,044万元(不含已为博湖苇业担保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8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8.8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2、 公司五届四次监事会决议;

  3、 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

  3、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4-017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于2014年2月24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6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1人,董事陈道强因公务出差无法参会,授权委托董事孙润兰代其行使表决权,董事王文龙因公务出差无法参会,授权委托董事王龙远代其行使表决权,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洪欣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沈建文、何云、郝震宇、赵成斌、吾满江·艾力向董事会提交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14年3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14年3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本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4年3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五、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4年3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

  六、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4年预计生产聚氯乙烯树脂157万吨,烧碱110.5万吨,发电量93.6亿千瓦时,电石132万吨。2013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278,771万元(含税1,475,799万元)。

  本公司2014年度经营目标是在相关基本假设条件下制定的,是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不代表本公司2014年盈利承诺。由于影响公司经营效益的各种因素在不断变化,年终决算结果可能与本预算指标存在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201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90,239,078股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97,316,735.4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红股派送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4年3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十、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依据证监会相关规定,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一家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第一批被授予A+ H股企业审计资格、第一批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的民族品牌专业服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4年3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4年3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继续与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为担保协议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4年3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4年3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4-02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五届四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4月1日上午10:0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2014年4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15:00至2014年4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26日

  (四)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山路78号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9、审议关于本公司继续与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为担保协议的议案。

  三、会议股权登记日及出席会议对象

  (一)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26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1、凡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日及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3月28日上午9:30至下午7:00之间。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山路78号;

  邮 编:830009;

  传真号码:0991-8751690。

  (四)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杨江红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92,投票简称均为“中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整体与分拆表决;

  A、整体表决

  ■

  注:“总议案”指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9项议案,投资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B、分拆表决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具体如下表:

  ■

  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15:00至2014年4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八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一、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二、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三、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四、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五、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六、审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七、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八、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九、审议关于本公司继续与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为担保协议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4-019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四次监事会于2014年2月24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欣洲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14年3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4年3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写的《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4年3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继续与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为担保协议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4年3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4-018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3年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71,839万股(含本数),募集金额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公司”)增资,用于建设中泰化学阜康工业园12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10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循环经济项目(二期)即8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6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3月11日,以证监许可[2013]229号文《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中泰化学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3,746万股新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899,078股,发行价格6.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599,395,748.84元,扣除保荐、承销费20,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2,22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577,175,748.84元,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3]010650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于2013年9月6日,将本次募集资金1,579,395,748.84元,存入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开立的账号为65101560063876190000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监管部门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后,认为有230,000.00元支出不属于其他发行费用范围,从其他发行费用中扣除23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577,405,748.84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修订《管理办法》分别于2013年12月10日、12月27日经公司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中泰化学于2013年4月9日在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开立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公司2013年12月5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开立了一个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作为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各银行账户具体情况见下表:

  ■

  注: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1,550,193.71元,不含从本公司从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友好南路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651651029018010015204内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1,880,000.00元。

  2013年9月26日中泰化学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均按《管理办法》中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使用情况的监督及信息披露等规定执行,无违背协议规定条款的行为。

  2013年12月24日中泰化学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均按《管理办法》中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使用情况的监督及信息披露等规定执行,无违背协议规定条款的行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有较大差距,将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和建设进度。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结合氯碱行业市场情况及时进行战略调整,为降低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分别于2013年10月10日、10月30日经公司四届三十一次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暂停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向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增资,募集资金按照规定存放在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确定后及时进行调整,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的规定“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中 “上市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分别经公司2013年11月7日、11月26日召开的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共使用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其中:

  1、2013年12月3日,公司使用6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国开理财2013131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产品编号为GKLC2013131),成立日为2013年12月3日,到期日为2014年6月2日,预期收益率为6.67%/年。

  2、2013年12月12日,公司使用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华鑫信托·鑫兴41号专项资管单一资金信托(华鑫单信字2013837号)受益权(合同编号:中泰-兴业-第1号);受让信托收益权日期为2013年12月12日至2014年6月12日,期限为6个月,预期收益率为6.55%/年。

  3、2013年12月13日,公司使用2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国开2013001号银行理财管理计划产品(产品编号为LCGLJH2013001),成立日期是2013年12月13日,到期日2014年6月13日,预期收益率为6.2%/年。

  4、2013年12月20日,公司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国开2013001号银行理财管理计划产品(产品编号为LCGLJH2013001),成立日期是2013年12月20日,到期日2014年6月20日,预期收益率为6.2%/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决策程序、使用情况的监督及信息披露等均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做到专用账户存储管理、专款专用。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我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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