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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3-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年初“国五条”及各地细则出台,继续坚持调控不动摇,“有保有压”方向明确。下半年,新一届政府以坚持调控整体平稳,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为思路,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维持宏观政策稳定。继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保障房建设等长效机制工作,坚持以市场化为主,以保障房为辅的住房供应体系建设,促进房地产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在此大背景下,房地产业出现了四年以来量价齐升的态势,市场规模也迎来了新一轮的快速扩张。镇江房地产市场在政策预期加速,新城镇化建设的基础上成交量也明显上升。报告期,公司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加快在手安置房项目的建设力度,全面实现魏家墩安置房项目的竣工交付。积极布局公司房地产产业的发展,从差异化发展的角度,认真策划运作2077·运河印象、2077·青年汇等项目,为公司后续发展和产业的转型升级积聚能量。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战略转型,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取得中技新材的控股权,并加速推进中技新材一期项目建设,建成投产后,生产的加气砌块砖通过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均符合国家GB11968-2006《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标准,其中B05级和B06级符合优等品的标准,公司申报的“新墙材”产品认证已通过省级验收,正进行网上公示。中技新材的建成投产促进了公司建材产业由传统向新型建材产业的延伸。同时,子公司港和新材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加强调度与生产的配合,完成118万方混凝土的生产,有效地释放了产能,形成产销两旺的可喜局面。

  报告期,中央政府对光伏产业高度重视,为了摆脱太阳能光伏行业欧盟“双反”、产能过剩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如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改委出台的《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等,以促进国内市场发展。加之后期中欧光伏贸易纠纷实现和解,光伏行业整体回暖。公司子公司大成新能源认真分析市场,抢抓市场机遇,及时调整重心,积极拓展业务。一方面与客户保持良好沟通,不断改进技术工艺,通过热场改造、二次加料技术攻关、改进切割方式等途径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另一方面抢抓分布式电站发展的机遇,积极开拓太阳能系统应用市场,并取得突破,在立足新区建设的基础上,先后在上海、浙江、安徽、海南等地承接业务,实现了公司“走出去”的战略。

  虽然光伏行业整体回暖,硅片价格有所回升,但原材料多晶硅也相应增长。国内市场的启动,虽然带动了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回暖,但更多地带动了多晶硅片需求的增长。大成新能源主要生产单晶硅片、硅棒,销售情况未有明显改善。报告期,大成新能源实现营业收入(含港能电力)16903.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8.79%,主要是硅片、硅棒销售下降。实现净利润(含港能电力)-4303.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17%,主要是存货计提减值转回。大成新能源整体亏损主要是产能未能得到有效释放,折旧、电费成本较高,致使整体成本高于售价。

  报告期,因国内外经济复苏较慢,在产能过剩的影响下,化工市场整体疲软,公司化工物流产业受到波及,尤其是化工贸易较为突出,致使公司整体化工物流产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出现大幅下降。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8.56亿元,比年初增长11.87%;总负债48.01亿元,比年初增长13.53%;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9.21亿元,比年初增长2.45%;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26.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09.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87%。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财务报告相比,报告期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经纳税评估约谈,本公司的子公司镇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国税纳税评估自查,并于2012年11月14日向镇江新区国税局提交了《纳税人自查情况报告表》反映,镇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11年需补缴增值税832,064.88元,补缴相应附加税99,847.78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579,379.54元,弥补当年亏损6,537,343.51元后应纳税所得额为12,042,036.03元,需补缴企业所得税额为3,010,509.01元。2012年,镇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将补交的上述税费合计3,942,421.67元,记入当年营业外支出科目。

  本集团对上述2012年度补缴2011年度的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等税款3,942,421.67元的会计差错,追溯重述到2013年度以前,调增201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942,421.67元;调减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42,421.67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公司对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影响2011年度、201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1、对本公司2011年合并报表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影响     单位:元

  ■

  2、对本公司2012年合并报表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影响         单位:元

  ■

  因上述更正事项,公司在编制2013年度比较报表时已调整年初及上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更正事项对公司2013年年度利润无影响。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报告期公司新设立两家子公司,其中江苏中科大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其66%的股权,江苏大港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报告期公司通过收购取得镇江东尼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镇江东尼置业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报告期公司通过增资江苏中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取得控股权,公司持有江苏中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比例由40%增加至60%,江苏中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无

  (5)对2014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4-006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2月21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于2014年3月6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子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3年度报告全文》中的“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吴秋璟、陈留平、张学军、王晓瑞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吴秋璟、陈留平、张学军、王晓瑞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3年度报告》、《2013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2014年3月8日的《证券时报》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5,856,161,312.33 元,负债总额为4,800,601,275.27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921,325,960.81 元, 2013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2,692,453,791.47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54,096,017.88 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并)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54,096,017.8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531,680.18元,扣除本年度应付普通股股利12,600,000元,加以往年度的未分配利润270,672,020.18元,2013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3,636,357.88元 。(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85,316,801.8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531,680.18元,扣除本年度应付普通股股利12,600,000元,加以往年度的未分配利润473,488,901.59元,2013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7,674,023.22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

  拟以2013年末总股本25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60万元(含税),本年度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尚未分配利润291,036,357.8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吴秋璟、陈留平、张学军、王晓瑞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支付2013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鉴于审计的工作量,公司拟支付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吴秋璟、陈留平、张学军、王晓瑞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吴秋璟、陈留平、张学军、王晓瑞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2014年3月8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201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关联董事林子文、王东晓、张静明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吴秋璟、陈留平、张学军、王晓瑞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进行土地竞拍的议案

  鉴于公司房地产业务发展的需要,在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适时决策的效率和效益,促进公司的后续发展能力,提请股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累计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土地投标或竞买事项的决策权,授权期限自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董事会可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竞拍的各项具体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1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含续贷)不超过23.565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1、公司拟向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申请金额为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由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苏州中新支行申请金额为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拟商请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拟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白下支行申请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用液体化工仓储土地使用权为该笔授信下贷款作抵押;

  4、公司拟向宁波银行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为7000万元综合授信;

  5、公司拟向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申请3500万元综合授信;

  6、公司拟向农行新区支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

  7、公司拟向江苏银行大港支行申请8000万元综合授信;

  8、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

  9、公司拟向民生银行镇江分行申请15000万元综合授信;

  10、公司拟向浦发银行镇江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

  11、公司拟向恒丰银行南京分行申请8000万元综合授信;

  12、公司拟向建行新区支行申请6000万元综合授信;

  13、公司拟向南京银行申请8000万元综合授信;

  14、公司拟向天津银行上海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

  15、公司拟向上海银行南京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

  16、公司拟向温州银行上海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

  17、公司拟向浙商银行南京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

  18、公司拟向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学府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

  19、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

  20、公司拟向大连银行上海分行申请8000万元综合授信;

  21、公司拟向稠州银行南京分行申请2500万元综合授信;

  22、公司拟向广州银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

  23、子公司港汇化工拟子公司港汇化工拟向民生银行镇江分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

  24、子公司港汇化工拟向中信银行镇江分行申请6000万元综合授信;

  25、子公司港汇化工拟向江苏农商行大港支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

  26、子公司港汇化工拟向华一银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

  27、子公司港汇化工拟向镇江华夏银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

  28、子公司港汇化工拟向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

  29、子公司港和建材拟向苏州华一银行申请4500万元综合授信

  30、子公司港和建材拟向工商银行新区支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

  31、子公司港和建材拟向中信银行镇江分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

  32、子公司港和建材拟向天津银行上海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

  33、子公司港诚国贸拟向工商银行新区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

  34、子公司港诚国贸拟向中信银行镇江分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

  35、子公司港诚国贸拟向华夏银行镇江分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

  36、子公司港诚国贸拟向恒丰银行南京分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

  37、子公司港诚国贸拟向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

  38、子公司港诚国贸拟向中国银行新区支行行申请5300万元综合授信;

  39、子公司港发工程拟向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

  40、子公司港发工程拟向华夏银行镇江分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

  41、子公司港能电力拟向新区交行申请450万元综合授信;

  42、子公司中技新材拟向新区交行申请400万元综合授信;

  43、子公司新区固废拟向镇江招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2014年3月8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吴秋璟、陈留平、张学军、王晓瑞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2014年3月8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独立董事吴秋璟、陈留平、张学军、王晓瑞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3年度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2014年3月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4-007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2月21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于2014年3月6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晨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3年度报告》、《2013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2014年3月8日的《证券时报》上。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监事会对201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议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5,856,161,312.33 元,负债总额为4,800,601,275.27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921,325,960.81 元, 2013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2,692,453,791.47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54,096,017.88 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并)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54,096,017.8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531,680.18元,扣除本年度应付普通股股利12,600,000元,加以往年度的未分配利润270,672,020.18元,2013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3,636,357.88元 。(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85,316,801.8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531,680.18元,扣除本年度应付普通股股利12,600,000元,加以往年度的未分配利润473,488,901.59元,2013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7,674,023.22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

  拟以2013年末总股本25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60万元(含税),本年度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尚未分配利润291,036,357.8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能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体系,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9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港股份”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简称“经发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预计2014年产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4亿元,其中:工程劳务1.8亿元,光伏系统工程1000万元,其他5000万元;预计与经发公司拆迁安置房等资金结算不超过8亿元。

  2013年公司及子公司与经发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金额17091.56万元,未超过2013年审批额度。

  公司于2014年3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子文、王东晓、张静明回避了表决。

  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审批权限,上述对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镇江市大港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与经发公司及其子公司201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14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拆迁安置房等资金结算累计0元,除此之外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1.5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法定代表人邵兵;注册资本35亿元;住所:镇江新区大港镇通港路东(金港大道98号);经营范围:辖区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对外投资;土地批租;投资开发;房屋租赁;咨询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为670.93亿元,负债总额为443.88亿元,净资产为227.04亿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61.59亿元,利润总额为4545.69万元,净利润为2746.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根据其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分析,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前已签订协议的,延续双方以前签订的协议。未签订协议的,待发生交易时再由双方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经发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是依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与经发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在召开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前,已将《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给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事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书面确认,认为: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上述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201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4-010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子公司江苏港汇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港汇化工”)、镇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简称“港和新材”)、镇江出口加工区港诚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港诚国贸”)、镇江市港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港发工程”)、镇江港能电力有限公司(简称“港能电力”)、镇江新区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简称“新区固废”)和江苏中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简称“中技新材”)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含续贷,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公司拟继续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为31,350万元,具体额度(含续贷)如下:

  1、拟为港汇化工提供担保额度共计4,000万元(续贷)

  公司全资子公司港汇化工因经营发展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华一银行上海分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港汇化工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2、拟为港和新材提供担保额度共计12,500万元(续贷)

  公司控股子公司港和新材因经营发展需要,向天津银行上海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向华一银行苏州分行申请4,5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港和新材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3、拟为港诚国贸提供担保额度共计12,0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港诚国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新区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向恒丰银行南京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向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港诚国贸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4、拟为港发工程提供担保额度共计1,0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发工程因经营发展需要,向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港发工程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5、拟为港能电力提供担保额度共计450万元

  公司孙公司港能电力因经营发展需要,向交通银行新区支行申请45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港能电力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6、拟为新区固废提供担保额度共计1,000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技新材因经营发展需要,向镇江招商银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新区固废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7、拟为中技新材提供担保额度共计400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技新材因经营发展需要,向交通银行新区支行申请4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为中技新材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公司实有董事9人,实际参会表决董事9人,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对外担保事宜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港汇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3月23日

  注册地点:镇江新区大港通港路1号

  法定代表人:于欣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调整为:危险化学品的批发、(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化工产品的仓储(许可证所列范围之外的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机械设备、五金电器、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劳保用品的批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及技术除外);国际货运代理;装卸力资;工业盐的零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港汇化工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港汇化工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该公司截止2013年末的资产总额为23,560.94万元,负债总额为21,565.11万元,净资产为1,995.83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697.15万元,利润总额为707.16万元,净利润为523.33万元。(以上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镇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9日

  注册地点:镇江新区大路薛港村

  法定代表人:陈翔

  注册资本:14193.4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建筑材料、建材及配套产品的制造、销售和服务;生产设备租赁、运输车辆租赁;建筑施工;吊装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港和新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港和新材83.11%的股权, 镇江新区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持有港和新材16.89%的股权。公司与镇江新区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事项镇江新区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没有提供担保。

  主要财务状况:该公司截止2013年末的资产总额为89,003.38万元,负债总额为72,468.34万元,净资产为16,535.04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8,718.90万元,利润总额为615.44万元,净利润为453.96万元。(以上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镇江出口加工区港诚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3月20日

  注册地点:镇江新区大港通港路7号103室

  法定代表人:于欣

  注册资本:35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国内水路代理;危险化学品批发(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国际货运代理;集装箱堆场、中转、装卸、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机电仪表、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生活日杂用品、黑色有色金属的批发、零售;贸易经纪与代理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港诚国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港诚国贸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该公司截止2013年末的资产总额为23,863.95万元,负债总额为20,395.13万元,净资产为3,468.82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8,568.41万元,利润总额为-10.54万元,净利润为-85.32万元。(以上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镇江市港发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3月26日

  注册地点:镇江新区大港通港路1号

  法定代表人:方留平

  注册资本:2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环保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厂房工程的施工(凭资质经营);室内外装修;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销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港发工程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港发工程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该公司截止2013年末的资产总额为15,247.88万元,负债总额为12,144.96万元,净资产为3,102.92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5,187.75万元,利润总额为1,608.72万元,净利润为1,589.05万元。(以上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镇江港能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4月26日

  注册地点: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89号

  法定代表人:王谊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能源发电系统工程及新能源电力应用产品的研发、设计与安装;新能源系统集成与工程专业承包服务;并网、离网新能源系统的运营与管理;建筑智能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安装;道路、厂区、住宅小区照明项目的咨询、设计与安装;高低压变配电设备、非标准钢构件的制造、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化工产品、机电仪表、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新能源发电产品及器件研发、装配、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港能电力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大成新能源”)和全资子公司港发工程合资设立的公司,大成新能源持有港能电力90%的股权,港发工程持有港能电力10%的股权。公司持有大成新能源84.21%的股权,镇江新区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持有大成新能源15.79%的股权。公司持有港发工程100%的股权。公司与镇江新区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事项镇江新区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没有提供担保。

  主要财务状况:该公司截止2013年末的资产总额为10,592.21万元,负债总额为8,259.53万元,净资产为2,332.68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844.72万元,利润总额为466.11万元,净利润为345.38万元。(以上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镇江新区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13日

  注册地点:镇江新区大港荞麦山路6号

  法定代表人:吴晓坚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废物经营(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技术咨询服务,资源化利用技术咨询服务;工业建材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新区固废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新区固废70%的股权,镇江新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简称“新宇固废”)持有新区固废30%的股权。公司与新宇固废无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事项新宇固废没有提供担保。

  主要财务状况:该公司截止2013年末的资产总额为6,114.51万元,负债总额为2,849.55万元,净资产为3,264.66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226.22万元,利润总额为489.54万元,净利润为433.32万元。(以上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江苏中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5月30日

  注册地点:镇江新区大路镇大姚公路东侧(镇江鑫美制衣有限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林子文

  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委托加工、销售新型建材产品及相关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中技新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中技新材60%的股权,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简称“中技桩业”)持有中技新材40%的股权。公司与中技桩业无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事项中技桩业没有提供担保。

  主要财务状况:该公司截止2013年末的资产总额为11,357.77万元,负债总额为4,165.27万元,净资产为7,192.50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04.34万元,利润总额为-251.33万元,净利润为-209.09万元。(以上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待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担保决议后,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2014年度批准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其经营和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力,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实时监控,因而担保风险可控。为了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2014年度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31,35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1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值的33.81%,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4-011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经纳税评估约谈,公司控股子公司镇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和公司)进行了国税纳税评估自查,并于2012年11月14日向镇江新区国税局提交了《纳税人自查情况报告表》,港和公司存在如下税收问题:

  与同地区、同行业其他纳税人售价相比较,将港和公司混凝土平均售价由269.10元/立方调整至280.10元/立方,即每立方混凝土售价调增11元,调增销售收入合计10,178,354.89元,需补缴增值税610,701.29元,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178,354.89元。

  调增产量13171.70立方,按280.10元/立方核算,调增销售收入3,689,393.17元,需补缴增值税221,363.59元,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689,393.17元。

  2011年度无形资产摊销610,743.49元,无符合规定的产权证明和票据,不符合税法规定,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10,743.49元。

  财务费用中无规定票据列支融资租赁费、承兑承诺费、承兑手续费等4,100,887.99元,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100,887.99元。

  港和公司2011年度存在末开票收入7,977,063.68元,于2012年2月前开票申报缴纳了增值税,未在当年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按规定应加收相应滞纳金。

  综上所述,港和公司2011年需补缴增值税832,064.88元,补缴相应附加税99,847.78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579,379.54元,弥补当年亏损6,537,343.51元后应纳税所得额为12,042,036.03元,需补缴企业所得税额为3,010,509.01元。

  2012年港和公司将补交的上述税费合计3,942,421.67元,记入当年营业外支出科目。

  二、会计差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会计差错对2011年、2012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依据相关规定控股子公司港和公司对2011年和2012年的账务进行了相应账务的调整,该调整将导致2011年、2012年公司合并财务报告发生如下变动:

  1、 对本公司?2011?年合并报表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影响

  单位:元

  ■

  2、 对本公司2012年合并报表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影响

  单位:元

  ■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

  因上述更正事项,公司在编制2013年度比较报表时已调整年初及上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更正事项对公司2013年年度利润无影响。

  三、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2013年度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XYZH/2013NJA2023-3),具体内容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造成上述差错的控股子公司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财务核算的准确性,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差错更正的有关程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财务监管,杜绝此类事项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

  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和会计报告使用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不断加强会计报告编制过程的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财务及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2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4月8日(星期二)上午9:3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镇江新区通港路1号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支付2013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进行土地竞拍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上述第1项、3-11项议案已由2014年3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由2014年3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4月4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0时-17:00时)。

  2、登记地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通港路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4月4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邮编:212132 传真号码:0511-88901188

  四、其他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1-88901009 联系人:李雪芳 魏璐璐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七日

  另附: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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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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