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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 宜华地产 公告编号:2014-08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4年3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3月31日(星期一)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3月30日至2014年3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3月30日15:00至2014年3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宜华地产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26日 (七)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4年3月26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履行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3月26日下午收市后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二楼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9:30至11:30和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150,投票简称:宜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详见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30日15:00至2014年3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二楼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5800) 2、联系电话:0754-85899788 3、传真:0754-85890788 4、联系人:谢文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1.委托人对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如下:
2.如有其他可能纳入本次会议议程的临时议案,受托人有表决权。 3.如有未作具体指示的其他事项,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150 股票简称:宜华地产 公告编号:2014-07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3月7日上午11:00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宜华地产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并通过《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履行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豁免控股股东宜华集团履行资产注入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豁免控股股东宜华集团履行资产注入承诺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公司201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 票,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地产 公告编号: 2014-06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3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3月6日以电邮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履行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 2006年12月,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或控股股东)在公司资产重组时承诺将其实际控制的汕头地区的土地储备在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2007年完成)三年内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在资产注入承诺履行期间,宜华集团及公司已两次启动定向增发但是无法通过证监会的审批。由于购买的标的资产无法取得国土资源部无异议意见,继续启动定向增发方案能否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而如果继续采用现金分批收购方案,收购时间跨度将较长,且将占用公司大量流动资金,影响公司现有项目的资金供应。其次,宜华集团尚未注入的土地资产主要位于三、四线城市,该地区房地产市场未来发展趋势不明朗,收购的标的土地资产在经历开发周期的时间后能否为公司带来预期的利润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原因,如果宜华集团继续履行承诺注入资产,一方面将会加大公司的资金压力,影响现有项目的开发进度,也可能使现有项目及购买项目失去最佳的开发时机;另一方面注入的土地资产开发周期及盈利前景也不明朗。为了维护中小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结合中国证监会监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豁免宜华集团履行土地资产注入承诺的方案。如果该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宜华集团应根据监管指引的规定在2014年6月底前对外出售上述相关土地及股权资产,彻底消除与公司的同业竞争。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作为该议案关联董事,刘绍生、陈奕民、王少侬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宜华集团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3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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