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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4-00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本公司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4年1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CIMC] 2014—002)。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3月7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3月6日-2014年3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6日15:00 至2014年3月7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龟山路八号明华国际会议中心。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麦伯良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10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897,903,441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3.7091%。其中现场投票人数为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807,413,706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0.3054%;参加网络投票人数为9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90,489,735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3964%。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0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23,300,478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9.6415%。其中现场投票人数为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432,810,743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6.2451%;参加网络投票人数为9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90,489,735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3964%。 3.H股股东出席情况: H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74,602,963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4.0603%。其中现场投票人数为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74,602,963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4.0603%;参加网络投票人数为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各项议案逐一进行了表决。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会议以普通决议分别通过了各项议案。 各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一般性授权向COSCO Container Industries Limited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一般性授权向Broad Ride Limited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一般性授权向Promotor Holdings Limited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名补选张良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注: (1)上述第1项议案,股东COSCO Container Industries Limited和Long Honour Investments Limited作为关联人回避表决; (2)上述第2项议案,股东Broad Ride Limited作为关联人回避表决。 (3)上述第3项议案,在Promotor Holdings Limited拥有权益,同时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包括麦伯良董事、曾北华资金管理部总经理),其作为关联人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祝海、于挺堃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八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4-006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2014年度第五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4年3月7日下午16: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14年度第五次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选举张良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补选张良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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