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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4-003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14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2恒运MTN1 4、债券代码:1282062 5、发行金额:4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6.15% 7.本年付息日:2014年3月1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8.到期兑付日:2017年3月1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瑞华 联系电话:020-82088890 2.主承销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欣 联系方式:010-85238601 3.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部门:托管部 资金部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和《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4-004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 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4号)要求,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 经查,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的历年承诺除以下承诺正在正常履行外其他各项承诺均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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