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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青海明胶 证券代码:000606 公告编号:2014-010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5日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主会场设在西宁市城北区纬一路18号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友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七日

证券简称:青海明胶 证券代码:000606 公告编号:2014-012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14年3月26日下午14:30在西宁市城北区纬一路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30

2.召开地点:西宁市城北区纬一路18号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5.出席对象:

(1)2014年3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及本次会议工作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和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3月25日(上午8:30至12:30,下午1:30至5:30);

3.登记地点:公司投资发展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受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3月 26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投票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0606明胶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606;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表决事项对应申报价格(元)
1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

(4)在“委托数量”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数量1股2股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 ,填写“姓名” 、 “证券账户号” 、 “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 “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青海明胶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 ,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 ,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 ;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 ,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 3月 25日 15:00 时至 2014 年3月26日 15:00 时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971—8013495 传真:0971--5226338

2.会议费用: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

包括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持股数、股东账户和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委托权限和委托日期。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七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下列议案进行审议:

议案

序号

表决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在授权委托书中对各项议案明确做出同意、反对、弃权的指示;若委托人不做出上述具体指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注明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

证券简称:青海明胶 证券代码:000606 公告编号:2014-009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5日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主会场设在西宁市城北区纬一路18号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详细情况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况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七日

证券简称:青海明胶 证券代码:000606 公告编号:2014-011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提示:

2014年3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200万元继续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84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61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13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39,349,5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审计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人民币31,286,016.4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063,483.55元。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2年12月10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国浩验字[2012] 707A255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并增资柳州市宏升胶原蛋白肠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升肠衣”),并建设年产4亿米胶原蛋白肠衣生产线技改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10,000,000.00元,剩余198,063,483.55元(不含存款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12年12月底,支付宏升肠衣原45位股东100%股权首期收购款;

2、2013年1月,支付宏升肠衣原45位股东100%股权二期收购款;

3、2014年2月,增资募投项目宏升肠衣年产4亿米胶原蛋白肠衣生产线技改项目1000万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2013年2月6日公司召开了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六届监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3年3月1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2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2014年2月21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2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2014—008号公告)

四、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2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29.86%)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同时,由于目前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较高,财务费用较高;为了满足主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通过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预计每月可节省财务费用约人民币55万元。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的资金已按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超期使用未归还的情况;

2、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募集资金均计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青海明胶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运营及自身发展的需要,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

2、青海明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另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青海明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青海明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2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青海明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九、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与会监事签字的公司六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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