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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光华控股 编号:临2014-014号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参股公司苏州市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置业”)说明函,苏州置业之控股股东江阴同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同润”)拟将其所持苏州置业51%股权转让给江阴龙裕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龙裕”),转让价格为5200万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本公司拟同意放弃上述苏州置业51%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二、苏州置业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2年10月25日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400号1幢205室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国中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产信息咨询,销售钢材。 股权结构:江阴同润持有苏州置业51%股权,本公司持有苏州置业49%股权。 近三年苏州置业合并其持股90%的子公司苏州华锐置业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三、受让方及转让情况 受让方:江阴龙裕 成立时间:2011年3月24日 注册地址: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东街7号 注册资本:400万元 经营范围: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建设 股权结构:自然人陈仲伟占其出资比例70%;自然人杨勇敏占其出资比例 30%。 江阴同润拟将其所持苏州置业51%股权转让给江阴龙裕,转让价格为5200万元人民币,转让对价支付方式为现金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及其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故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四、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4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5号——放弃权利》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同意。 五、放弃优先受让权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说明 近几年房地产行业调控基调贯彻始终,不同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公司房地产业务主要位于江苏省三、四线城市,且可售存量房较少,亦无土地储备,公司房地产业务发展疲乏。为此,公司2013年紧抓水泥业务,通过技术改造,强化管理,加强销售力度等方式使公司水泥业务子公司销售业绩大幅上升,确保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因此,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公司拟同意放弃本次苏州置业51%股权的优先受让权。该股权转让事项以及本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造成不利影响,本公司持有的苏州置业股权比例仍为49%。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放弃苏州置业51%股权优先受让权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并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5号——放弃权利》等规定,对放弃苏州置业51%股权优先受让权事项履行审批程序。公司放弃苏州置业51%股权的优先受让权不会改变公司对苏州置业现有持股比例,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的独立意见。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光华控股 编号:临2014-015号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3月27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4年3月27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杭州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1号楼22楼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21日 二、出席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4年3月21日下午收盘时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的议案 (一)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在2014年3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14年3月25日至26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杭州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1号楼22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0052 传真号码:0571-85286821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会务联系人:王潘祺 联系电话:0571-86602265。 2、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及补贴。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股东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14年3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我单位(本人)持有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光华控股 编号:临2014-016号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3月14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3月14日交易日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4年3月13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4年3月14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10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三台山路278号浙江宾馆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10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提示公告 公司于2014年3月12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解决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中,第6、7项议案审议事项属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4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临时公告等。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 年 3月12日- 13日(工作日)9: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6 2、投票简称:光华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 3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光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果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即:
6、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 2014年 3月13日 15:00 ,结束时间为 2014年 3月 14日 15:00。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 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1号楼22楼 联系人: 王潘祺 联系电话:0571-86602265 传真:0571-85286821 邮政编码:310052 其他事项:出席会议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股东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14年3月10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时,我单位(本人)持有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光华控股 编号:临2014-013号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3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放弃公司参股公司苏州市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的优先受让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的公告》详见2014年3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星期四)在杭州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1号楼2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内容为《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股东大会其他事项将在《关于召开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明确。《会议通知公告》详见2014年3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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