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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3-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以方框图描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公司贯彻落实董事会既定的“重点发展医药产业,培育保健食品产业,剥离房地产业务”的经营战略方针,在公司全体员工的辛勤努力下,各项工作均取得良好成绩。其中,医药板块业务成绩尤为突出,产品销量和净利润均创历史新高,为集团综合发展包括投资并购、产能扩充、产品研发等各项工作提供较好的基础。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9.9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5.41%,其中:制药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3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7.73%;房地产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7.71%;保健食品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6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54%。公司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15%,其中:制药板块实现净利润7.1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6.05%;房地产板块实现净利润4016万元,主要为公司实施剥离房地产业务,原有房地产项目部分实现销售结算;保健食品板块实现净利润-409.65万元。 1.医药板块业务情况 (1)销售管理情况 2013年,制药公司营销中心调整了组织架构,细化了部门职能,强化了对经销商的管理和服务;针对国家医保政策和药品管理政策的变化,加大了基层医院开发和学术推广力度。2013年主打产品注射用血栓通(冻干)销售数量同比增长40%。 (2)生产管理情况 2013年,制药公司按新版GMP的要求,完成了工艺技术文件、操作规程、批生产记录等软件升级修订和硬件改造工作,年内顺利完成了口服制剂、原料药、无菌制剂【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和小容量注射剂(均含中药前处理和提取)】的新版GMP认证。目前梧州制药所有药品生产线均已通过新版GMP认证。与此同时,制药公司在满负荷生产的情况下,保证了全年产品出厂检验合格率100%。 (3)研发工作情况 1)新药研发方面 去水卫矛醇生产方面,新工艺生产的样品质量基本稳定。目前去水卫矛醇合成步骤收率稳定,样品性状较好,纯度较高(≥98%),经精制后的原料药有关物质项及含量测定项能符合拟定的质量标准要求。与德玛公司合作开展Ⅰ和Ⅱ期FDA临床研究采用非盲、单组剂量递增的实验设计方法,旨在评估患者对去水卫矛醇(DAG)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抗肿瘤活性,目前正在开展单组剂量递增实验。 与四川大学合作研发的三个新药中,一类新药--替米沙坦-匹伐他汀钙"二合一"多效固定复方片SKLB901的开发,已完成对大鼠肾脏保护预实验、豚鼠降脂预实验、大鼠降压预实验,正在开展制剂研究、药代动力学研究和质量研究;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一类新药SKLB507的开发,已完成4种银屑病动物模型的初步构建,及外用SKLB628在4种银屑病动物模型和K14-VEGF转基因银屑病小鼠模型治疗效果预实验,完成SKLB628对DBA/1小鼠胶原性风湿关节炎模型的预实验,基本完成SKLB628的放大合成优化,目前正在开展口服药物药效实验及放大工艺优化研究;治疗心肌缺血及肢端缺血的一类新药“重组双基因腺病毒注射液”的开发,正在开展生产用细胞株的来源、细胞库的建立及检定、保存及传代稳定性等研究,已构建完原始细胞库、主细胞库和工作细胞库。 2)血栓通再研究方面 2013年,制药公司先后与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北京大学化学生物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创新药物中心、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绿谷(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了5份合作项目,分别为:①注射用血栓通(冻干)健康人体药代动力学试验临床研究;②注射用血栓通在心脑卒中治疗作用的机制研究;③注射用血栓通物质基础阐明与其特征性建立;④抗缺血性中风药物筛选试验;⑤注射用血栓通物质基础与质量标准研究。进一步提高、完善注射用血栓通质量标准,为注射用血栓通临床合理用药提供科学数据。 2013年,梧州制药申报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2014年新增课题(“三重课题”),申请的“注射用血栓通技术升级关键问题研究”重大专项课题通过答辩,进入了最后审批程序。 3)其他 此外,制药公司还开展了中药二次开发、提纯技术、注射用血栓通和血栓通注射液安全性再评价研究、注射用血栓通配伍稳定性、化学药二次开发、化学药新药及仿制药开发、民族壮药开发、保健食品等一系列的研究工作;炎见宁片延长中药品种保护期已获批准,保护期延长至2020年;完成了中华跌打丸四味药材质量标准提升研究,提高了老产品的质量可控性。 2013年,制药公司获梧州医药研发人才小高地的授牌,列为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支持开展民族新药研究企业;获广西自治区科技厅认定为广西第一批院士工作站;经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4)主要在建项目情况 2013年 12月,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实施中恒(南宁)医药食品产业基地项目第一期第一批项目的议案》。截止目前,南宁中恒项目已完成了一、二期土地证办理、建设规划的报审工作、办公楼和制剂大楼已开始开工建设。 肇庆项目已完成龟苓膏车间的设备安装,现进行粉针车间的建筑施工。 (5)企业并购情况 1)黑龙江鼎恒升药业股权收购情况 2013年4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通过协议方式以人民币2000万元价格收购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51.21%股权。该次董事会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委托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参与鼎恒升药业其余48.79%国有股权挂牌转让竞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与该股权收购有关的相应事务的议案。截止2013年末,公司已取得鼎恒升药业10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云南特安呐制药股权收购情况 2013年9月,经公司第六届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特安呐制药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在特安呐制药剥离除制药和三七种植以外的其他产业后,经独立第三方机构审计认为特安呐制药的财务状况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公司将受让其80%股权。目前,特安呐的相关产业剥离工作正在进行;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已经派出人员进驻特安呐,与其管理层一起对该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等方面实施共同管理。 2.房地产业务剥离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战略规划,公司集中主要精力发展医药制造业,剥离房地产业务。截止2013年年末,公司剩余房地产业务资产主要有:恒祥豪苑账面价值4,417万元;旺甫豪苑账面价值24,923万元;升龙秀湾账面价值6,408万元。其中升龙秀湾项目剩余资产目前已签转让合同。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2012年,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含纳入合并报表的下属子公司,下同)按15%的优惠税率计提了所得税费用。根据梧州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2013年5月21日的批复,公司2012年度应按25%的税率缴交所得税。上述情况造成公司2012年度少计提所得税费用29,405,812.70元(其中当期所得税32,346,096.04,递延所得税-2,940,283.34)。201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前,公司按税务机关认定的税率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上述事项涉及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更正。 2013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讨论审议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会计差错没有对合并报表的净利润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对上述事项的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基于上述情况,董事会全票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该事项详见于2013年8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中恒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3-20)。 4.2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报告期内,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4-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2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10日在北京伯豪瑞廷酒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淑清女士主持,独立董事甘功仁先生因出差在外不能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代为表决,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741,514,749.70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2,515,878.26元,提取盈余公积金96,861,111.3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64,040,600.01 元,减去2013年6月已实施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218,349,505.60元,2013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291,345,861.29元,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43,050,332.72元。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3年度公司拟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1,091,747,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分配利润总额为218,349,505.60元。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201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恒集团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董事会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恒集团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中恒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药公司”)2014年度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按照目前的金融机构的授信意向,制药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为16.99亿元贷款授信额度。中恒集团拟对制药公司提供总额为16.99亿元的信贷业务担保额度,中恒集团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办理贷款担保业务。 公司董事会认为,制药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公司向其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以支持制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管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为制药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是安全、可行的。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恒集团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6)。 八、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聘请2014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提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会计审计机构,2014年度审计费用拟为叁拾万元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壹年。2014年度内部审计费用拟为叁拾万元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广告传播费用预算的议案》; 2014年,根据中恒集团年度经营目标及企业形象宣传、产品及品牌推广的需求,结合产品的销售环境、消费人群的特点以及具体媒体市场特征,在充分考虑成本控制的同时,广告宣传工作将主要强调覆盖更大面积受众、精准锁定目标客户及增加广告传播深度。2014年度,计划用于广告宣传投入的总体费用为8,000万元。本费用预案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广告传播项目的实施以及费用的拨付将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按公司的相关手续进行支付。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捐赠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2013年经营状况,2014年公司拟通过相关部门或慈善机构向社会各界进行款物捐赠,预计约为6,000万元,用于社会慈善事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4-5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2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10日在北京伯豪瑞廷酒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刘明亮先生因公务出差无法到会表决,委托监事李汉南先生代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通过《中恒集团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且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恒集团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2013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依法经营。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信息披露真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决议、履行职责义务和维护股东权益时,能勤勉尽责,奉公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目前尚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和2013年度报告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基本健全,管理规范,运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报告编制要求。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在收购、出售资产过程中,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有造成公司资产流失及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行为和事项。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根据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任何内幕交易,严格执行了《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因而没有损害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有较大差异的情形。 6、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2014-6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6.99亿元人民币 ●累计担保总额:4.51亿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总额:0 ●逾期担保总额: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药公司”)2014年度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按照目前的金融机构的授信意向,制药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为16.99亿元贷款授信额度,中恒集团拟对制药公司提供总额为16.99亿元的信贷业务担保额度,中恒集团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办理贷款担保业务。 2014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 (三)法定代表人:许淑清 (四)注册资本:3.042604亿元人民币 (五)经营范围: 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滴眼剂、丸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糖浆剂、散剂、合剂、酊剂(内服、外用)、茶剂、酒剂、煎膏剂、冻干粉针、葡萄糖原料、葡萄糖酸钙原料、葡萄糖酸亚铁原料、龟苓膏的生产;保健食品、饮料、医药包装材料的生产;房地产开发、旅宿、饮食(供分支机构经营);轻化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中成药;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六)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制药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99.99%的股份。 (七)银行信用等级:AA+ (八)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制药公司资产总额为37.80亿元,净资产为16.78亿元,负债总额为21.0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0.14亿元。2013年制药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6.41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14亿元。 三、拟授予担保额度事项 (一)公司拟对交通银行梧州分行授予制药公司1.6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1)拟以中恒集团持有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2,500万股股权作质押;(2)拟由中恒集团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此额度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二)公司拟对中国工商银行梧州分行授予制药公司1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1)拟由中恒集团提供信用担保;(2)拟由中恒集团持有的股权作质押或房产作抵押。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此额度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三)公司拟对中国银行梧州分行授予制药公司2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1)拟以中恒集团持有的国海证券2,500万股股权作质押;(2)拟由中恒集团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此额度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四)公司拟对中国建设银行梧州分行授予制药公司2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由中恒集团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此额度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五)公司拟对中国农业银行梧州分行授予制药公司1.89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1)拟由中恒集团提供信用担保;(2)拟由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此额度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六)公司拟对民生银行南宁分行授予制药公司2.5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由中恒集团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此额度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七)公司拟对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授予制药公司4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1)以制药公司所属的制药新基地(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13幢房地产作抵押;(2)拟由中恒集团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此额度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八)公司拟对北部湾银行南宁分行授予制药公司2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1)以中恒集团持有的国海证券1,700万股股权作质押;(2)拟由中恒集团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此额度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制药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公司向其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以支持制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为制药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是安全、可行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4年度中恒集团为控股子公司制药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为16.99亿元,系根据2014年度控股子公司制药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制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信贷业务担保额度。公司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无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目前制药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担保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担保总额为4.51亿元,全部系为控股子公司制药公司提供的银行贷款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24%。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恒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制药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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