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03-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30版) 5.金融工程小组:通过对投资组合的跟踪与评估,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供投资实际效果的反馈意见,以优化改进投资决策; 6.风险控制部门(右边虚线框内):由风险管理委员会、监察稽核部、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等构成。监察稽核部对投资决策及实际投资进行全程监控(左边虚线框内),并定期和不定期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供风险事项报告;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定期评估投资组合风险与收益水平,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供投资组合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理委员会就风险事项和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并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沟通,以监控投资决策流程和各级决策权限的行使是否合法合规及科学合理。 图10-3:投资决策流程示意图 ■ 资料来源:东吴基金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截至2013年12月31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期末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 东吴增利基金历史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1)东吴增利债券基金A ■ 注:比较基准=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数据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2)东吴增利债券基金C ■ 注:比较基准=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数据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图 1)东吴增利债券基金A (2011年7月27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注:东吴增利基金于2011年7月27日成立。 2)东吴增利债券基金C (2011年7月27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注:东吴增利基金于2011年7月27日成立。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基金的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其中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基金的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最高不超过0.4%,销售服务费具体费率参见本基金公告或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对C类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率。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为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基金管理人分别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相关的费用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的,称为A类;不收取认购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 本基金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收费模式或C类收费模式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A类和C类收费模式的销售费率在下表分别列示: 1. 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收费模式: ■ 2. 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收费模式 ■ 3.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2、 在“二、释义”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3、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及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 4、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5、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6、在“十、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7、在“十一、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8、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增加了其他披露事项: (1) 2013年08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公司关于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 2013年08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公司关于在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网上申购、定期定额费率优惠的公告》; (3) 2013年0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半年度报告》; (4) 2013年09月0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5) 2013年09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公司关于在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购费率及定投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6) 2013年09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公司关于新增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7) 2013年10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分公司成立的公告》; (8) 2013年10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9) 2013年12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公司关于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继续参加基金定投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0) 2014年01月0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11) 2014年01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公司关于参加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申购费率及定投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12) 2014年01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公司关于新增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13) 2014年01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第4季度报告》; 十五、签署日期 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于2014年3月12日签署。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