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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6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3-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化纤市场内外需求持续低迷,行业景气度不断下滑。公司主营的化纤产品面临了前所未有的经营压力,化纤经营出现困境。面对严峻的外部形势,公司努力应对,通过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提升产品质量,加强内部挖潜,降本增效等措施来规避市场风险,缓解外部因素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华西化工码头为公司贡献了3,979.06 万元的效益;报告期内出售华泰证券股票225万股,实现投资收益2,244.70万元。 2013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21,351.03万元,较上年度下降了16.50%;实现营业利润6,028.99万元,较上年度下降了66.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81.73 万元,较上年度下降了67.64%。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 技术优势:公司拥有一个省级科技中心,拥有多个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高新技术产品和特许经营许可证。目前,公司自主研发的水刺、荧光增白等产品已成功进入欧美高端市场。公司还将与高校和科研所进行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开发新型特种纤维。 品牌优势:经过十多年的经营发展,华西化纤在涤纶短纤维市场已树立了诚信品牌形象,拥有了一大批长期客户,保证了市场的稳定性,同时在产品价格上也形成了一定的优势。 产品优势:公司利用自身的设备优势和人才优势,成功地开发了市场高端的差别化产品,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并在差别化纤维领域占有领先地位,在一些差别化产品上有了定价权,提高了企业的效益。 资本优势:对于一个传统行业来说,现场加工成本各企业的差异已非常微小,企业的资本实力就成了企业盈利的关键所在,公司积极利用好资本优势,稳健运作,在市场价格变化中获取赢利机会。 管理优势:公司积极引进人才,同时鼓励员工自学成才。公司已通过ISO质量、环境、安全三位一体认证,现场管理大力推进“5S”管理和全面推行内部风险控制等,有效促进了公司内部各项管理水平的提升和经营风险的管控,促进了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行业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 近年来,由于行业景气指数低迷,聚酯短纤行业相较于其他行业,产能增加量不是太大,但由于国际市场需求疲弱、效益下滑、下游纺纱市场的外贸形势恶化,开工率持续低迷,导致对上游原料的需求减少,因此短纤市场目前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价格竞争非常激烈。从行业发展的趋势看,常规品种的价格竞争依然激烈,但差别化、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生产、经营将是行业发展的方向,行业规模不会过分扩大,做精做强是行业发展的趋势。 2、经营计划 新的一年,公司总的经营计划是:继续加大化纤差别化产品的开发力度,降低常规产品的比例,提高差别化率,努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切实增强市场意识和经营敏感性,重视和关注好市场,及时掌握供需变化,科学把握好原料采购节奏,利用好资金优势,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抓住市场机遇,提升经济效益。同时,努力探索转型升级之路,寻找契机,打造新的盈利点。 3、可能面对的风险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规避各类风险,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仍无法完全排除各类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发生: (1)2014年内、外贸形势依然严峻,下游开工率难有大的提升,产品市场供求依然存在矛盾。 (2)国家的宏观货币政策依然从紧,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企业财务成本上升,影响公司效益。 (3)作为最终产品出口依存度高的行业,汇率的变化对于本来已经微利的行业影响将是巨大的。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五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投资1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江阴华西村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孙云丰 2014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4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2月28日通过书面送达、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召开会议的时间:2014年3?月10日上午 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方式:举手表决 3、应到会董事9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9人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云丰先生 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5人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章节,刊登在2014年3月1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在2014年3月1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057,756.2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505,775.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69,661,505.58元,减去分配2012年度现金红利37,400,644.33元,本年末共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36,812,841.83元。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以公司总股本748,012,8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9,920,515.48元,剩余利润406,892,326.35元结转至下年度。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4-006),刊登在2014年3月12日的《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7),刊登在2014年3月12日的《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协恩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兑现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结合公司制定的绩效考核标准、2013年度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公司2013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对2013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管人员支付年度薪酬总额148.2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拟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内容详见《关于拟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刊登在2014年3月1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在2014年3月1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内容详见《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刊登在2014年3月1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2014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5亿元等额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银票贴现等,该额度在年度内可以循环使用,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足。上述授信额度的担保全部由江苏华西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无偿担保,短期借款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5%。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此框架范围内具体操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我公司聘请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所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该所为我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聘请该所为我公司2014年度内控报告进行审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14年度工作业务量决定应付该所的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08),刊登在2014年3月12日的《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0日 附件: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原为: (一)公司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 特殊情况是指: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拟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事项,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当期经审计的母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3、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2、公司因本条(二)第2款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五)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促进公司高效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现修改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 (一)公司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本章程中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交易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的事项。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1) 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当年度未实现盈利; (2) 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3) 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 (4) 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 (5) 公司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6) 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期内存在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现金分红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需要。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3、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并在征询监事会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2、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公司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经营业务。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五)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促进公司高效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5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2月28日通过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召开会议的时间:2014年3月10日上午 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的方式:举手表决 3、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 4、会议主持人:瞿建忠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在2014年3月1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201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和证监会、深交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保证公司2013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吴秀琴、吴建荣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7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拟与关联方江苏华西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江阴市华西热电有限公司达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6,600万元,2013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5,011.31万元,实际履行未超过年初预计数。 该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召开时间、届次及表决情况: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14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关联董事吴协恩回避表决。 (3)此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3、2014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江苏华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西集团”) 法定代表人:吴协恩 注册资本:9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预包装食品的零售;一般经营项目:谷物及其他作物、蔬菜、园艺作物、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林业、渔业、发电;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的施工;建筑安装、装饰;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租赁服务;商务服务;货物配载、货运代办、货物装卸、搬运;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国内贸易;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冶金;机械设备、服装、纺织品、针织品、化纤的制造、加工;染整;广告;机场的经营管理。卷烟、雪茄烟的零售。 截止2013年末,华西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4,050,916.34万元,净资产1,477,558.95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656,590.39万元,净利润30,818.51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人名称:江阴市华西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热电”) 法定代表人:杨永昌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供电;供汽;灰、渣、石膏的销售。 住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中康桥 截止2013年末,华西热电总资产38,036.80万元,净资产17,293.73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66,264.36万元,净利润7,293.74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华西集团持有本公司41.39%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华西热电为华西集团的下属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华西集团、华西热电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依据 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电、汽具体价格按供电部门和物价部门的规定确定,综合服务的各项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1年6月,公司与华西热电签署了《供电、供汽服务协议》,约定由华西热电为我公司提供电、汽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自2011年5月起至2014年4月止。 2011年5月,公司与华西集团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约定由华西集团及下属企业为本公司提供生产生活所需的宾馆、会务、景点接待、办公用品、备品备件、体检、保健、汽车等相应服务。根据实际发生额按月支付,各项服务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协议有效期三年,自2011年5月起至2014年4月止。 2001年10月3日,公司就下属特种化纤厂的土地使用问题与华西集团公司签署了《土地租赁协议》。承租华西集团拥有的江阴市土地管理局澄土国用(2001)字第0009645号《土地使用权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自2001年10月至该项土地出让期限届满时止。年租金总额为7.47万元人民币。 2011年12月,公司与华西集团金塔宾馆重新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华西集团金塔宾馆为我公司提供办公用房,租赁期限五年,自2012年1月起至2016年12月止,年租金7.5万元人民币,每半年支付一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华西热电系江苏华西集团公司自备热电联产电厂,主要向华西集团下属企业及周边地区供电供汽。公司与华西热电发生电、汽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原有供电、供汽配套设施,减少再投入,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要求。 与华西集团的关联交易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购销活动过程中产生的,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接受华西集团提供劳务可以充分利用华西集团完善的后勤、辅助保障系统,避免重复建设,使得公司全部精力用于生产经营。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交易公允、付款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杨政、杨顺保、周国忠对该议案表示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华西集团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且为以前正常业务之延续;该等关联交易严格遵照相关协议执行,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8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八次董事会议决定于2014年4月3日(星期四)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3日(星期四)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日 15:00—2014 年4月3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3月28日,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江阴市华西金塔四楼三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关于拟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9、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注: (1)参与现场表决的股东还将听取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五届第十八次董事会议、第五届第十二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查阅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4年4月1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时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本公司联系人,进行会议登记。 2、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的身份证明和股东帐户卡以及持股证明;股东代理人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明;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如下说明: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6 (2)投票简称:“华西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4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华西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进行投票买卖方向为应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具体如下表所示: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4 月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4年 4 月 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提示性公告 公 司 将 于 2014 年 3月29 日 ( 星 期 六 ) 在 《 证 券 时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提示性公告。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查建玉 电话:0510-86217149 传真:0510-86217177 电子邮箱:chinahuaxi@263.net 邮政编码: 214420 地址:江阴市华西村塔群2号4005室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第五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有效期限: 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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