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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年第1号)

2014-03-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3 年1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2号文)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合同于 2013年1 月3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具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从投资者具体持有的基金份额来看,由于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基金分级运作期内,纯债A将表现出低风险、收益稳定的明显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纯债B则表现出高风险、高收益的显著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高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

  纯债A场外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纯债B场外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50,000元,纯债B场内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50,000份。

  纯债A与纯债B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的初始配比原则上为7: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纯债A将每满半年开放一次,接受基金投资者的集中申购与赎回,纯债B封闭运作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纯债A的每次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纯债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纯债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纯债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纯债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

  在基金分级运作期内,纯债A约定年收益率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加上1.25%。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每个开放日纯债A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即如在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纯债A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本基金净资产优先分配予纯债A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剩余净资产分配予纯债B。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的两级基金份额将按约定的收益的分配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因此,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1月30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3.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4.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5.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设立日期:2006年7月19 日

  7.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8.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6]102号

  9.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10.电话:021-68609600

  11.传真:021-33830351

  12.联系人:顾丽萍

  13.客户服务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14.注册资本:1.88亿元人民币

  15.股权结构:

  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简称UBI)出资6,5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5%;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64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

  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64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94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

  上述四个股东共出资18,800万元人民币。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窦玉明先生,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硕士,美国杜兰大学MBA,中国籍。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Marco D’Este 先生,意大利籍。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UBI)机构银行业务部总监。历任布雷西亚农业信贷银行(CAB) 国际部总监,联合信贷银行(Unicredit) 米兰总部客户业务部客户关系管理、跨国公司信用状况管理负责人,联合信贷银行东京分行资金部经理,并曾在Credito Italiano(意大利信贷银行) 圣雷莫分行、伦敦分行、纽约分行及米兰总部工作。

  卢树奇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货币银行学专业研究生,中国籍。现任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业务总监。曾任职于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天津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及副总经理。

  刘建平先生,北京大学法学硕士,中国籍。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北京大学助教、副科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副处长,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David Youngson先生,英国籍。现任IFM(亚洲)有限公司创办者及合伙人,英国公认会计师特许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历任安永(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英国伯明翰,伦敦)审计经理、副总监,赛贝斯股份有限公司亚洲区域财务总监。

  郭雳先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国际经济法),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国际金融法),美国南美以美大学法学硕士(国际法/比较法),中国籍。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助理。历任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周皓先生,美国杜克大学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和经济学学士,美国籍。现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历任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风险分析部高级经济学家,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和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访问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唐步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籍。历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部总监、监察部总监,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廖海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籍。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博士后。历任深圳市深华工贸总公司法律顾问,广东钧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美国纽约州Schulte Roth & Zabel LLP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

  黎忆海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监察稽核部总监,中国籍。南开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历任湖南省计算机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分析员,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员。

  黄峰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运营副总监及信息技术部总监,中国籍。北京大学信息科学中心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硕士。历任中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主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微软全球技术中心工程师。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窦玉明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简历同上。

  刘建平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籍。北京大学法学硕士,17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北京大学助教、副科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副处长,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黄桦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中国籍。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23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上海爱建信托公司场内交易员,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部门经理助理、部门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中心部门经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助理总经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信息技术部总监,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运营副总经理。

  周蔚文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投资副总经理,兼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1年5月起至今)、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1年8月起至今),中国籍。北京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14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光大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06年11月起至2011年1月),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2年3月起至2014年1月)。

  许欣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市场副总经理,中国籍。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12年以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销售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总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同意聘任许欣先生担任公司分管市场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上述决定已于2014年2月12日许欣先生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起正式生效,许欣先生的相关任职备案材料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报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上海证监局备案,其任职事项也已于2014年2月20日进行了信息披露。)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袁争光先生,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7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上海金信证券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欧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兼高级研究员。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1月31日起至今)、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3年4月11日起至今)。

  5.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为:总经理刘建平先生、分管投资副总经理周蔚文先生、基金经理苟开红女士、基金经理聂曙光先生、专户投资总监陆文俊先生。其中总经理刘建平先生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50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联系人:王瑛

  联系电话:010-68858126

  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6日)于2012年1月21日依法整体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机构、业务和人员,依法承担和履行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在有关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责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大型零售商业银行定位,发挥邮政网络优势,强化内部控制,合规稳健经营,为广大城乡居民及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托管业务部,下设市场处、内控稽核处、运营处等处室。现有员工20人,全部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基金从业资格,80%员工具有三年以上基金从业经历,具备丰富的托管服务经验。

  3、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9年7月23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我国第16家托管银行。2013年7月19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获得保险资金托管资格。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基础的经营理念,依托专业的托管团队、灵活的托管业务系统、规范的托管管理制度、健全的内控体系、运作高效的业务处理模式,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全面的托管服务,并获得了合作伙伴一致好评。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共21只,包括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6006)、长信中短债证券投资基金(519985)、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00013)、万家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1908)、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3003)、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4208)、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0618)、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00015)、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40001)、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2105)、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6012)、农银汇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60012)、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9117)、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420006)、汇丰晋信恒生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40012)、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40036)、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400016)、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6016)、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00020)、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519662)、中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6021)。托管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共25只,其中11只已到期,包括南方-灵活配置之出口复苏1号资产管理计划、景顺长城基金-邮储银行-稳健配置型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华灵活精选资产管理计划、长盛灵活配置资产管理计划、富国基金-邮储银行-绝对回报策略混合型资产管理计划、光大保德信-邮储银行-灵活配置1号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大成-邮储银行-灵活配置1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华灵活配置资产管理计划、长盛-邮储-灵活配置2号资产管理计划、南方灵活配置2号资产管理计划、鹏华基金鹏诚理财高息债分级2号资产管理计划、华安基金-增益分级债券型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农银汇理-邮储-国投信托雨燕1号悦达债券1号资产管理计划、华商-邮储-瑞熙1号一对一资产管理计划等。至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形成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本外币)、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等多种资产类型的托管产品体系,托管规模达5,169.20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内部风险控制处室,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员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要求限期纠正,同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要求限期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场内发售机构

  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联系人:顾丽萍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lcfunds.com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lcfunds.com

  (2)代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文彦娜

  传真:010-68858117

  客服热线:95580

  公司网址:www.psbc.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热线:95533

  网址:www.ccb.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服热线: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40

  客户热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庆春路46号

  办公地址:杭州庆春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俊

  客服热线: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万鸣

  电话:025-83290979

  传真:025-51863323

  客服热线: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27

  客服热线:010-66045678

  网址: www.txsec.com 、www.jjm.com.cn

  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6楼

  法人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热线: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9)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服热线: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赵树林

  电话:010-65556960

  传真:010-65550828

  客服热线: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1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热线: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2)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叶蕾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880

  客服热线: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热线: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14)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电话:0755-83025022

  客服热线: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15)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热线: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6)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17)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江南大道 588号 恒鑫大厦19、20楼

  办公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江南大道 588号 恒鑫大厦19、20楼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研

  电话:0571-86078823

  客服热线: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18)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4890619

  客服热线:0931-4890100、0931-4890619、0931-4890618

  网址:www.hlzqgs.com

  19)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热线:4008601555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20)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A座3层、5层

  法定代表人: 宋德清

  联系人: 黄恒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客服热线:010-58568118

  网址: www.hrsec.com.cn

  21)民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电话:40088-95618

  传真:010-66553216

  客服热线: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2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热线:4006-788-887

  众禄基金销售网: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www.jjmmw.com

  2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热线: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58788678

  传真:021-58788678-8815

  客服热线: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2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7019客服热线: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热线: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热线: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2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25楼C区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68419822

  传真:021-68419822-8566

  客服热线: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2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088--8802

  客服热线:400-888-6661

  网址:www.myfp.cn

  注:以上场外销售机构未特别注明的,仅代理销售纯债A和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三)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人代表:金颖

  联系人:朱立元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五)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 张振波

  经办会计师:单峰 张振波

  四、基金的名称

  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合理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者谋求稳健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通知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可转换债券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转换债券申购或增发新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利率走势、资金供求、信用风险状况、证券市场走势等方面的分析和预测,采取信用策略、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息差策略、债券选择策略等,在严格的风险控制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一)信用策略

  个券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为该证券的外、内部评级结果。信用评级包括主体信用评级、债项信用评级和评级展望,评级对象包括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之外的其他各类固定收益证券。

  在内部评级过程中需要进行包括行业分析、企业分析、财务分析和增信措施在内的综合分析,并运用信用评级方法,结合国内主要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给出内部信用评估结果和建议,并经讨论后形成信用风险评级报告并审定,经内部审定后最终确定固定收益证券的内部信用评级。同时还将进行信用评级跟踪,及时、准确的修正评级结果;若发现重大信用风险,及时应对。

  本基金在信用风险内部评估时,遵循以下原则:审慎评级原则,在对主体及债项进行信用风险评级过程中,应遵循审慎的原则评估其经营状况和财务风险;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经营风险评估和财务风险评估是信用分析的两大主要内容,前者采用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的分析方法,后者采取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分析方法,在对主体及债项进行信用风险评级过程中,需综合考虑两方面的因素,综合评定;历史考察和未来预测相统一的原则:债券评级的目的是预测发行主体未来的偿债能力和违约风险,在评级过程中,需要根据其历史经营业绩、竞争优势和劣势、发展规划以及管理层的经营能力,着重考察其未来经营和现金流状况,预测和评价发行主体的营运周期、未来资本运作以及其对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久期策略

  本基金根据中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判断债券市场的未来走势,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本基金还通过市场上不同期限品种交易量的变化来分析市场在期限上的投资偏好,并结合对利率走势的判断选择合适久期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三)收益率曲线策略

  在确定投资组合久期后,本基金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周期以及不同期限券种供求状况等的分析,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可能变化。并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包括采用集中(子弹)策略、两端(哑铃)策略和梯形(阶梯)策略等,在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骑乘策略是指当收益率曲线相对陡峭时,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债券剩余期限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对应的是债券价格走高,本基金通过骑乘策略获得价差收益。

  (四)息差策略

  息差策略是指利用市场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资金投资于债券的策略。市场回购利率往往低于债券的收益率,为息差交易提供了机会。本基金充分考虑市场回购资金利率与债券收益率之间的关系,选择适当的杠杆比率,谨慎实施息差策略,以提高投资组合收益水平。

  (五)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是指由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向投资机构发行,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其收益的证券。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谨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六)流动性策略

  本基金还将从市场环境,债券发行人特征和债券特征等方面充分考察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具体包括个券的发行方式、发行规模、交易规模、交易方式、交易场所、交易成本、交易即时性、信用评级、剩余期限、债券票息、债券复杂性等方面,充分考察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并确定该个券投资总量的上限。

  (七)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票面利率较高、信用风险较大、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本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投资。具体为:

  1.研究债券发行人的公司背景、产业发展趋势、行业政策、盈利状况、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等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

  2.运用财务评价体系对债券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力、现金流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估发行人财务风险;

  3.利用历史数据、市场价格以及资产质量等信息,估算私募债券发行人的违约率及违约损失率;

  4.考察债券发行人的增信措施,如担保、抵押、质押、银行授信、偿债基金、有序偿债安排等;

  5.综合上述分析结果,确定信用利差的合理水平,利用市场的相对失衡,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品种进行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具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从投资者具体持有的基金份额来看,由于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基金分级运作期内,纯债A将表现出低风险、收益稳定的明显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纯债B则表现出高风险、高收益的显著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高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3年第4季度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券种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月31日,基金业绩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数据来源:中欧基金,wind

  2、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1月3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 年1月31 日。建仓期为2013 年 1月31 日至2013 年7月30日,截至本报告期末, 基金合同生效满一年。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上市费用;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销售服务费;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3.基金销售服务费

  (1)基金分级运作期内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纯债A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纯债B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纯债A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纯债A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后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四)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和基金上市初费及年费、基金银行汇划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五)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七)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9月13日刊登的《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的截止时间。

  (二)“二、释义”部分

  更新了《基金法》、《销售办法》的释义。

  (三)“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相关信息;

  2、更新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任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相关信息。

  (四)“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1、更新了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信息;

  2、更新了会计师事务所联系人和经办注册会计师的信息。

  (六)“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增加了纯债A第二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

  (七)“十二、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的内容,数据截至2013年12月31日。

  (八)“十三、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整章的信息,包括“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和“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数据截至2013年12月31日。

  (九)“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的信息。

  (十)“二十四、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的信息。(十二)“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

  更新了自2013年7月31日至2014年1月30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以下为本基金管理人自2013年7月31日至2014年1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公告。

  ■

  以上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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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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