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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4-015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14-03-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2014年4月8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订<重大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王浩先生、葛杰华先生和冯帆女士将分别作2013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3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地点:2014年4月3日、4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南通市港闸经济开发区兴泰路9号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226005 (2)联系电话:0513-85609123 (3)传真:0513-85609115 (4)联系人:王剑锋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5日 附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2014年4月8日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单位(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单位公章(签名): 委托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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