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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3-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6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上述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4-028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情况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64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5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720,2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43,410,269.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6,839,730.13元 (实际专户管理资金687,237,500.00元,其中含公司前期垫付部分上市费用)。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1]44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各银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从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使用期限为6个月。 2014年2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金额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2月28日,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56741.81万元,其中5,000 吨/年安赛蜜项目使用24841.15万元(含项目尚未支付仍在专户管理的款项),年产20万吨硝酸铵钙项目合计使用15,908.31万元,供热系统节能减排改造项目合计使用5771.7万元,年产15万吨双氧水项目使用6156.9万元,年产5000吨安赛蜜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063.75万元。剩余10942.16万元(不包括利息收入)。预计至2014年9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64500万元,闲置资金约为3183.97万元(不包括利息收入)。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计划在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预计期间将使公司节约利息支出100万元。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可以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按现行同期银行借款利率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00万元。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公司承诺 最近 12 个月,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以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能遵守承诺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且能按时归还。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同意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监事会意见 2014年3月16日,监事会对本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预计期间可使公司节省约 100万元的利息支出。公司承诺到期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同意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禾实业以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金禾实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保荐机构对金禾实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关于金禾实业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4-029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3月16日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委托贷款的议案》。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尔泰”)系公司持股55%的控股子公司。2012年12月,公司三届一次董事会通过议案,向华尔泰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额度的委托贷款,时间为1年(详见2012年12月10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3年11月,公司三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向华尔泰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额度的委托贷款,时间为1年(详见2013年11月27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至公告日,公司向华尔泰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6000万元。随着三届一次董事会批准的5000万元委托贷款陆续到期,华尔泰资金周转可能出现短缺。 鉴于华尔泰的其他股东已将其所持有华尔泰的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华尔泰增加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1、委托贷款金额、来源及期限 为有效地运用自有资金,支持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委托中信银行滁州分行向华乐泰增加2000万元委托贷款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每笔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具体以与银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为准。 2、贷款主要用途 公司向华尔泰提供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生产所需的流动资金。 3、贷款利率 公司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与华尔泰结算贷款利息。 4、委托贷款的担保 公司将根据华尔泰资金需求情况,适时与中信银行滁州市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并由华尔泰用自身资产提供相应担保。 5、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华尔泰提供的委托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 二、贷款接受方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尔泰成立于2005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24,89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李杰。华尔泰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硝酸、硝酸钠、亚硝酸钠、碳酸氢铵、液氨及其他相关产品。截至 2013年12月 31 日,华尔泰资产总额为105,854.70万元,负债总额为61766.97万元,净资产为 44,087.7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8.35%;2013年度,华尔泰主营业务收入80,660万元,净利润863.0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提供委托贷款的原因 公司向华尔泰提供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安徽华尔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尔泰”)发展,保证华尔泰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中信银行滁州分行向华尔泰增加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银行委托贷款,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每笔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委托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应在提供委托贷款的同时,积极跟踪华尔泰的生产经营变化,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该笔资金的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为保证华尔泰的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安徽华尔泰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委托贷款,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每笔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委托贷款利率按不低于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定价合理,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3、同意公司为华尔泰增加提供委托贷款。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为华尔泰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发展建设,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华尔泰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另外华尔泰将用自有资产提供担保且华尔泰的其他股东已将其所持有华尔泰的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降低了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本公司累计提委托贷款金额 截止2014年3月16日,公司累积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0000万元,不存在逾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详细如下表: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 3 月 17 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4-030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4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为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华尔泰”)提供担保。具体事项为:公司同意为华尔泰向中国建设银行东至县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额度的流动资金贷款,有效期为融资发生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公司就以上事项提供信用担保。 二、被担保人情况 名 称: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341700400000898 住 所:安徽省东至县香隅镇 法定代表人:吴李杰 注册资本:2489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外资比例小于25%】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硝酸、硝酸钠、碳酸氢铵、液氨及其他相关产品。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期55%股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华尔泰资产总额为105,854.70万元,负债总额为61766.97万元,净资产为 44,087.7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8.35%;2013年度,华尔泰主营业务收入80,660万元,净利润863.0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数量及风险防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全部为华尔泰提供的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为25,800万元,[(其中项目贷款担保额为19,800万元,流动资金担保额为6,000万元),(项目担保详见2012年10月24日、前次流动资金担保详见2013年7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1%,无逾期担保。华尔泰的其他两位股东安徽尧诚投资有限公司、新加坡SPCHEMICALS PET.LTD(新加坡新浦化学私人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将其所持有华尔泰化工的全部股权质押给本公司。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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